漢朝建國後,
劉邦及大臣認為秦亡很大原因是郡縣制造成,
覺得分封制還是有必要的,
周朝有八百年國運分封制功不可沒,
但既不能照搬秦,
也不能照搬周,
畢竟郡縣制明顯是歷史的進步,
就弄了個郡縣制和分封國並存的制度。
(今日頭條南方鵬首發)
剛開始國內有異姓王和同姓王,
異姓諸侯王的來源主要有二方面。
一,
漢朝建國前已存在的王,
如燕王臧荼、趙王張敖、韓王信、衡山王吳芮等。
二,
劉邦在楚漢戰爭中分封如齊王韓信梁王彭越等。
高祖登基後,
齊王韓信徙為楚王,
徙吳芮為長沙王,
韓王信、淮南王黥布、燕王臧荼、趙王張敖“皆如故。
"
經過七年經營,
主要異姓王剪除乾淨後,
劉邦在白馬立下盟約,
不許再分封異姓王,
定下“非劉而王者,
天下共擊之”的規定。
又以“漢興之初,
海內新定,
同姓寡少,
懲亡秦孤之敗,
於是布列疆土,
立二等之爵”。
主動分封同姓王,
希望以此拱衛王室。
把全國大約五十四個郡中的三十九個郡,
分封給九個劉姓子弟。
(今日頭條南方鵬首發)
分封與不分封,
都是因應形勢變化而作出的反應,
漢初天下甫定國土遼闊,
皇權政令無法有效遍及遠方,
有必要封王以安定各地人心。
劉邦怕異姓王奪他江山,
卻認為同姓王能同心同德,
沒想到當皇權穩固後,
分封國與中央便會產生矛盾;初期王侯有感情血統維繫,
再傳及之後,
血脈漸疏,
只剩利益。
漢景帝的“七國之亂”便是一次矛盾集中爆發,
幸好漢武帝的“推恩令”從根本上解決了這個問題,
不然歷史將會是另一個走向。
畢竟,
沒有一種制度是一勞永逸的,
永遠不變的東西只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