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都是農村人, 可以說是患難夫妻, 曾經一起攜手來到市里打拼。 從做小生意開始, 慢慢奮鬥到有自己的門店, 有了自己的員工, 再到有了自己的公司。
七年的風風雨雨, 換來的是在城市裡有了落腳之地, 有了安居之所, 還有了自己的事業。 但卻沒有換來我們家庭的幸福。
都說夫妻可以共患難, 不能同富貴, 我原來是很不相信這句話的, 但不幸的是, 它真的靈驗了。
我們離婚了。
離婚的原因很俗套,
像很多人經歷的那樣:他有了錢就不安分,
找了外遇。
當我知道的時候,
他們的兒子已經會走路了。
我一氣之下跟他離了婚, 沒想到他卻早已把家裡的資產轉移到那個女人的名下。 為了讓女兒有更好的生活條件, 我同意讓女兒跟了他。 我只留下了一套房子, 開始重新奮鬥。
還好上天眷顧我, 讓我遇到了老張。 老張是我一個生意夥伴, 離婚好多年, 而且沒有子女。 因為經常在一起合作, 我們漸漸有了感情。
他雖不算富有, 但我卻能感到他對我真切的愛, 他總是說我是一個被傷害過的男人, 只怪他來的太晚, 沒有保護好我。 我和他在一起感受到了久違的溫情, 也讓我重新找回了做女人的感覺。
認識一年後,
令我沒想到的是, 婚禮那天前夫居然來了, 開著豪車帶著女兒, 進門就送給我一個厚厚的紅包。
來了就是客人, 我和老張給前夫敬酒的時候,
前夫端著酒斥責著女兒, 小孩子瞎說什麼!
我的心卻像掉進了冰窖裡, 我實在沒想到, 前夫有了外遇, 我卻成了女兒心中的潘金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