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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你知道職業資格證書VS培訓證書的區別嗎?

目前, 社會上頒發證書最多的是職業資格證書和各種培訓證書, 而對於很多參加培訓的學員來說, 很多人對職業資格證書和培訓證書並不是很瞭解, 很多時候把培訓證書當成了資格證書。 對於兩者的區別, 藍柚小編在這裡做一個簡單介紹, 相信看完後你就會豁然開朗。

首先, 我們瞭解一下“職業”的定義。

職業是指從業人員獲取主要生活來源所從事的社會工作類別, 通俗講就是依靠你的勞動獲得報酬的活動。 而對於從業人員人數比較多, 比較穩定的職業, 都會收錄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裡。 隨著社會發展, 一些傳統職業開始衰落和消失, 新的職業也會不斷湧現, 所以國家會定期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 最新的職業分類大典是2015年版。

瞭解職業的概念後, 接著我們再來看下職業資格證書。 職業資格證書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而設立的, 任何符合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全國統一考試或地方人社部門組織的資格證書考試, 而隨著國家為了調動各類人才創新創造的積極性, 對於沒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作為依據的准入類職業資格,

國家將逐步予以取消, 不再組織考試和頒發職業資格證書, 截至2016年, 全國已經取消了272項職業資格證書。

而對於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 國家是大力提倡並鼓勵行業組織、企業事業單位開展各種形式的職業培訓、就業培訓、崗位培訓, 並在2005年下發《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05〕 35 號)指出:用人單位招錄職工必須嚴格執行“先培訓、後就業”“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

從取得職業學校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和職業培訓合格證書的人員中優先錄用。 2010年下發的《國務院關於加強職業培訓促進就業的意見》(國發〔2010〕36號)指出, 要統籌利用各類職業培訓資源, 建立以職業院校、企業和各類職業培訓機構為載體的職業培訓體系, 大力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創業培訓。 並強調大力開展就業技能培訓。 面向城鄉各類有就業要求和培訓願望的勞動者開展多種形式就業技能培訓。

看了以上的介紹, 我們再來看下職業資格證書和培訓證書的區別:

一、職業資格證書

1、證書名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

2、獲得職業資格證書必須符合條件(如學歷、工作年限等), 並參加全國統一考試或地方人社部門的職業技能鑒定所(站)組織的考試;

3、我國職業資格證書分為五個等級: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技師(二級)和高級技師(一級);

4、職業資格證書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頒發;

5、不要求必須參加培訓;

6、職業資格證書是表明勞動者具有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和技能的證明;

7、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收錄的職業才能頒發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但不是所有的職業都頒發職業資格證書,有些職業名稱未列入職業大典。

二、培訓證書

1、培訓證書根據組織單位的不同,證書名稱有《職業培訓證書》《技術培訓證書》《崗位培訓證書》《專業能力證書》等;

2、獲得培訓證書必須參加相應學時的培訓和考試;

3、培訓證書一般是由國家行業組織和相關的事業單位頒發;

4、培訓證書一般分為初級、中級、高級三個級別;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和相關規定,培訓證書可以作為學員參加就業培訓、崗前培訓、在職培訓、繼續教育培訓、創業培訓的證明,為用人單位提供參考依據;

6、學員只要參加相應的職業培訓、技能培訓、崗位培訓、創業培訓,並考核合格就可以獲得相應的培訓證書;

7、可以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以外的職業培訓、技能培訓、就業培訓、專業能力培訓等。

目前社會上頒發的全國婦聯人才開發培訓中心的《專項技能培訓證書》、中國商業聯合會商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的《崗位專項技能證書》、北京市成人教育學會培訓中心的《專項能力證書》,以及各行業組織、事業單位頒發的證書均屬於培訓系列證書。

看了以上的介紹,我們就不難理解職業資格證書和培訓證書的區別,希望學員在參加培訓前,向培訓組織單位瞭解清楚,參加培訓後可以獲得哪種證書。

4、職業資格證書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頒發;

5、不要求必須參加培訓;

6、職業資格證書是表明勞動者具有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和技能的證明;

7、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收錄的職業才能頒發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但不是所有的職業都頒發職業資格證書,有些職業名稱未列入職業大典。

二、培訓證書

1、培訓證書根據組織單位的不同,證書名稱有《職業培訓證書》《技術培訓證書》《崗位培訓證書》《專業能力證書》等;

2、獲得培訓證書必須參加相應學時的培訓和考試;

3、培訓證書一般是由國家行業組織和相關的事業單位頒發;

4、培訓證書一般分為初級、中級、高級三個級別;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和相關規定,培訓證書可以作為學員參加就業培訓、崗前培訓、在職培訓、繼續教育培訓、創業培訓的證明,為用人單位提供參考依據;

6、學員只要參加相應的職業培訓、技能培訓、崗位培訓、創業培訓,並考核合格就可以獲得相應的培訓證書;

7、可以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以外的職業培訓、技能培訓、就業培訓、專業能力培訓等。

目前社會上頒發的全國婦聯人才開發培訓中心的《專項技能培訓證書》、中國商業聯合會商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的《崗位專項技能證書》、北京市成人教育學會培訓中心的《專項能力證書》,以及各行業組織、事業單位頒發的證書均屬於培訓系列證書。

看了以上的介紹,我們就不難理解職業資格證書和培訓證書的區別,希望學員在參加培訓前,向培訓組織單位瞭解清楚,參加培訓後可以獲得哪種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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