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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我們可以自建充電樁了,而且停車位還免費了!

總感覺南方新能源推廣力度要比北方大很多, 今天就以廣州市為例談一談。 廣州市在今年5月份公開徵求《廣州市新能源汽車發展工作方案》的意見, 近日廣州市政府發佈了這個方案。 方案中主要涉及新能源汽車和充電設施。

對於新能源汽車廣州市政府的推廣目標是:到2018年底, 全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累計達10萬輛以上, 其中, 公交、出租、環衛等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約1萬輛, 私人和租賃等領域約9萬輛;到2020年底, 新能源汽車保有量累計達20萬輛左右。

對於充電設施廣州市政府的目標是:到2018年底, 全市初步構建起以專項規劃為指引、各項配套政策完備、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監控管理到位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體系, 基本實現適度超前、車樁相隨、智慧高效、使用便利的充電服務。 力爭各類充電樁(機)保有量達7萬個, 基本滿足全市新能源汽車需求。

到2020年, 全市各類充電樁(機)保有量達10萬個。

總結一下就是說到2020年底, 新能源汽車保有量累計達20萬輛左右, 充電樁(機)保有量達10萬個。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補貼政策, 方案中說繼續給予新能源車車輛購置地方財政補貼, 並鼓勵私人自建充電樁, 充電車輛可能適當減免停車費。

再來看看市政府具體實施方案。

一、 明年底全面實現公交電動化, 機關單位新增車輛原則上全用新能源車

方案中提出, 全面推進公交電動化, 從今年起, 新增及更新的公車100%使用純電動汽車, 並按計劃分步驟逐年加大純電動公車推廣數量和配套充電基礎設施數量, 力爭到2018年底全面實現公交電動化。

此外, 未來新增公務車也基本要使用新能源車。

結合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加強公車採購前置審核管理, 每年黨政機關和公共機構、企事業單位新增及更新的車輛, 在滿足工作需求的前提下, 原則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 鼓勵黨政機關和公共服務機構優先選擇租賃新能源汽車出行。

三、 三區試點共用新能源汽車, 推進商場交通樞紐建充電設施

方案還提出, 進一步完善、規範汽車租賃行業管理, 鼓勵發展共用汽車服務, 鼓勵租賃領域優先採用新能源汽車。 支援黃埔、番禺、南沙等有條件的區開展新能源汽車共用試點工作, 進一步完善公眾出行體系。

支持環衛、通勤、出租、物流、租賃、執法巡邏等領域加快建設充電基礎設施;逐步推進在大型商場、超市、文體場館、城市地標性建築、交通樞紐等停車場建設公共充電基礎設施,

鼓勵加油(氣)站、汽車4S服務店配建快充設施並向公眾提供服務;充分利用城際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位元建設充電網路。

希望方案中提到的發展措施都能落實到位, 這才是真正的利國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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