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 2017-10-30 10:52
近日, 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公開庭審了一起妨害公務、窩藏案。 該案由福州市鼓樓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公訴人提出了精准的量刑建議, 鼓樓區法院採納了量刑建議並當庭宣判。
量刑建議, 是指公訴人代表檢察院提出建議, 要求法院對被告人處以某一特定刑罰, 對刑種、刑期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 為適應訴訟制度改革的新要求, 對案件事實清楚、法律關係簡單、各種量刑情節已經充分顯現定型的案件, 提出確定刑期的量刑建議, 有利於被告人認罪伏法, 節約司法資源。
為保證量刑建議的精准化, 鼓樓區檢察院完善量刑建議工作程式, 要求承辦檢察官對擬提出量刑建議的案件充分分析情節, 對案情複雜、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集體討論;全面掌握案件事實, 充分聽取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人意見, 充分徵詢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意見,
今年初以來, 鼓樓區檢察院共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案件547件685人, 占同期受理案件的57.88%, 共對629名適用認罪認罰從寬被告人提出量刑建議, 其中法院採納618人, 採納率為98.25%。 (福建日報 閔淩欣 夏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