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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教我們用這個方法來對治煩惱:愛味——過患——出離

佛陀在教我們用這個方法來對治煩惱:“愛味”——“過患”——“出離”。

比方你去逛百貨公司, 突然看到一件衣服很漂亮, 你很喜歡。 很喜歡的狀態就是經典中所說的“愛味”,

漂亮衣服就是“色”。 你再一看標價, 三萬塊人民幣, 你嚇了一跳:“好傢伙, 這麼貴的衣服!我怎麼買得起?”你知道, 為了一件衣服花掉三萬塊人民幣, 生活都會成問題。 這就說明, 你觀察到了它的“過患”。 你心裡說:“算了, 不買了。 ”這時候, 就放棄了對這件衣服的貪愛, 這種心理狀態就叫“出離”。 當你觀察到這種心理狀態的時候, 就要聯想佛經中講的有關“出離”的法義, 把它們聯繫在一起了, 這就叫做觀察清淨。

味、患、離是不一樣的。 味說明你還在貪著, 患表示你已經觀察到它會產生痛苦, 離則表示你已經準備要出離它了。

以色法為例, 你如果很喜歡自己的身體, 因為它現在很好。 可是身體是無常的, 它會衰老、會生病、會死亡。

等到那個時候, 你會擔心、痛苦, 甚至害怕。 所以說, 如果你對五陰產生愛味, 等到它發生變異的時候, 它就會對你產生過患, 讓你變得不愉快。 你既然不願意接受痛苦, 那就應該討厭、厭離五陰。

既然它將來一定會離開你, 那你為什麼不聰明一點, 與其等到人家離開你的時候痛苦得要命, 不如你早點在心裡離開它。 這個離開或出離, 不是叫你馬上去自殺, 而是說在心理上先離開, 不要認為這個色身是“我”或“我所”。 因為如果你這樣認為的話, 將來一定會受苦、受罪。

受、想、行、識也是一樣的道理, 它們將來一定會離開你。 這裡的“識”是指六識身, 當你死掉以後, 六識身也跟著散壞掉, 第七識再怎樣把六識身當成是“我”或“我所”都沒有用,

改變不了它們會離開你的事實。 (其實不用等到死掉, 在你睡著的時候, 六識身就斷掉了。 你如果說“六識身就是我”, 那就請問你:當你睡著或昏迷的時候, “我”跑到哪裡去了?)

你把色、受、想、行、識當成是“我”或“我所”, 可是人家卻根本不甩你, 它們要走的時候還是要走, 到那個時候, 你再怎麼痛哭流涕都沒有用, 再怎麼捨不得也沒有用。 所以你還不如趁早死了這條心, 接受“受、想、行、識”不是“我”也不是“我所”這個事實。 這樣, 當它們離開你的時候, 你也就不會那麼受罪、那麼痛苦了。

如果你現在發現自己對於色法有愛味, 這就叫做“於色味隨順覺”。 “覺”是察覺的意思。 能夠察覺自己對於色法的愛味, 對它有如實的認識, 就能夠得到智慧。

“如實見”是因, “智慧”是果, 也就是說, 智慧是從觀行而來, 而並非從禪定而來。 這是很重要的一個方法論。 對於受、想、行、識的愛味, 也是一樣的道理。

修行, 要把現實中的狀況與佛經中講到的法義作比對, 知道它就是佛經中講的某一個法。 有的人就做不到這一點。 比方說, 有的人很會說色無常, 而且很會念“無常故苦, 苦故空, 空故非我”。 可是當他病痛的時候, 卻不知道是因為自己貪著於這個身體的健康, 才產生這麼大的痛苦, 反而怪佛菩薩沒有保佑他, 都沒想到要把現實的狀況與佛經比對。 這樣的人根本就沒有在修觀行, 他只是把佛經當成是一種學問來學習、來記憶, 而沒有引用經義來對治煩惱。

觀察有為法都是無常、苦、能夠變壞的法。

“法”這個字在佛經裡有很多種意思, 有時候是指“規則”, 但在這裡是指“現象”。 你觀察到這些法都是無常、苦、會變壞的, 所以你知道它們是有過失、有過患的。 如果你喜歡無常的有為法, 愛味只有一點點, 但是它的過患卻很大, 那個時候你就會受很多罪。

本文摘自呂真觀講解《衣中寶珠 ——雜阿含經隱藏的大乘法(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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