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是易燃易爆有強烈腐蝕性的物品的統稱, 其運輸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 極易造成重大危害, 起安全問題一直是國家、社會關注的焦點, 更是交通安全監管的重中之重。 山西交警特整理出如下有關危化品運輸車的乾貨!!!
危化品運輸車必須辦理“准運證”↓↓↓
危化品運輸必須辦理“准運證”, 按規定時間、規定路線運輸, 禁止無關人員搭乘, 隨車人員要配備防護服, 易燃易爆品不能在高溫下運輸, 裝卸工具要有除火花措施, 必須有防水、遮陽措施。
危險品運輸企業要嚴格按照國家法律規定裝載、運輸危險貨物,
駕駛危化品運輸車輛, 要設置懸掛危險品警告標誌並保持清晰, 不違規裝載、不超速行駛、不疲勞駕駛。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或出現危化品洩漏、燃燒等情況, 危化品運輸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報警, 並迅速組織周圍車輛和人員疏散、撤離至安全區域, 切忌停留、圍觀。
危化品駕駛人注意↓↓↓
危險品運輸車輛駕駛人、押運員要提高安全意識, 上道路行駛前及運輸的全程, 要保持緊急切斷裝置關閉, 確保無損壞、無洩漏。 充裝危險化學品上路行駛前及運輸全程, 必須保持緊急切斷裝置處於關閉狀態。 對液體危險貨物罐車未按標準規範要求安裝、使用緊急切斷裝置的,
危化品出車前注意
運輸液體危險貨物, 要在出車前檢查緊急切斷閥有無腐蝕、生銹、裂紋等缺陷, 有無松脫、滲漏等現象。 裝卸作業完畢後, 必須立即關閉緊急切斷閥, 確保緊急切斷閥在除裝卸工作之外的所有情況下, 均處於關閉狀態。
危險品運輸車輛應在出發前確保車輛號牌安裝完好, 安全檢驗標誌、保險標誌放置正確, 並隨車攜帶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安全卡。 選擇通行條件較好的合理行駛路線, 行駛過程中要保持安全車速。
相關法律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 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 危及公共安全的, 處拘役, 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 違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的管理規定, 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中發生重大事故, 造成嚴重後果的, 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 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39號)規定, 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誌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