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當我們談論菊花與肥皂時,我們在談論什麼?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 “好朋友”變成了“好基友”, 菊花和肥皂, 變成了多義詞。 甚至, “直男”都變成了一種要命的“癌”。

Gay, 成了一種人人心領神會而津津樂道的東西。

以至於, 有些人拼命假裝自己是Gay, 而另一些人則深深藏在櫃子裡。

扭曲的時尚、

凱文·史派西身上的那場性醜聞風波。 他用宣佈出櫃的“高招”, 成功轉移了性騷擾指控, 但同時也被LGBTQ團體指摘為上演了“史上最無恥的出櫃”。 因為, 他們深知史派西先生就像他飾演的政客那樣, 嫺熟而危險地玩弄著身份、性別政治。

大洋彼岸的精彩好戲, 為大洋此岸的我們又添加了不少談資。

可似乎更加重了我們的偏見和誤會。

你根本就不是同志的同志

文|楊殳

作者簡介:楊殳[shū], 一個神經衰弱的大叔, 看書, 看片, 吃藥丸, 三位一體。 穿馬甲寫作為生, 興奮的時候一日千里, 喪逼的時候一瀉千里, 最擅長的寫法是離題萬里, 最大的愛好是收集古今中外藥物說明書。

我是個直男。 這是我第一次在網上談論關於同性戀的話題。

前些天, 有人指控凱文·史派西曾性侵未成年。 緊跟著, 凱文·史派西發推特回應, 並宣佈出櫃。

凱文·史派西重磅新聞被爆出。

娛樂媒體和社交網路譁然一片。

聲討檄文還沒完稿, 不得不更換選題。 點贊的點贊, 震驚的震驚。

至於法律和道德, 在嘈雜中給擱置了。

反正, 史派西的推文裡沒正面回應, 他的真誠和坦率只用在了出櫃上————

“I have loved and had romantic encounters with men throughout my life.”(生活中我愛過男性, 也與他們有過浪漫的邂逅。 )

大明星性侵未成年, 是法律節目。 大明星寫長文出櫃, 是娛樂節目。 吸睛能力高下立見。

如果出櫃回應是別有用心的公關戰術, 至少算取得了階段性勝利,

成功擾亂了公眾視線。

按照娛樂圈和商務邏輯, 無論應急還是策劃, 一次出櫃都得從娛樂產業的用戶需求出發。

什麼是用戶需求?毫無負擔的談資。

無數人關注大明星, 研究大明星, 不斷揣測。 等他出櫃那一天, 一拍大腿:×, 我說的沒錯吧?

我隨便一搜, 就找到篇2014年國內媒體做的專題:“賣腐彎帥成熱潮, 全世界在求你出櫃”。 除了早被媒體冠以“千年深櫃”的凱文·史派西, 還有另外二十幾個大明星。

2014年國內媒體的“深櫃”專題。

十幾年來, 口頭禁忌的破除, 讓直與彎的話題等同於吃喝拉撒。 這原本是開放與進步, 但卻越跑越偏。

有人在街上指指點點, “哎?你說前面那個是不是gay啊?”

有人深思熟慮地分析, “同性戀就是更有品味, 也更有才。 ”

有人在飯後一聲歎息, “其實同性戀蠻可憐的, 支持他們。 ”

有人菊花肥皂掛嘴邊, 認為這些就是同性戀愛的全部。

有人抨擊直男不懂愛, 歌頌同性愛比異性愛更可信賴。

有人高談闊論同性愛, 以為這樣就能表明自己三觀正。

以上這些事, 我都幹過。

凱文·史派西的話題, 我也和很多人一樣, 特別想知道他有哪些男朋友, 而不太在意他性侵過誰。

至於熱衷談論“賣腐彎帥”的朋友, 我身邊有一堆。

十二年前, 我在圖書館借了李銀河的幾本書, 《同性戀亞文化》《酷兒理論》和《他們的世界》。

給作者打開新世界大門的《同性戀亞文化》。

書讀的一知半解,我卻心頭湧上一股澎湃之氣,感覺自己進入了陌生世界,理解了弱勢群體。

之後,我看了不少同性題材的小說、電影,也結實了一些真正的同性戀朋友。

一種錯覺誕生了:我覺得身邊同性戀越來越多。不管同志,還是拉拉,性取向成了潮流選擇。

然而,關於同性戀群體,及其情感、文化及社會處境,絕大多數都是局外人一廂情願的意淫。

作為邊緣群體和亞文化存在的同性戀,尚未得到真正的社會關懷,卻先成了娛樂賣點和文化潮流。

在美國同性戀反詆毀聯盟(Gay & Lesbian Alliance Against Defamation)發佈的“同志上電視”(Where We Are on TV)報告中,2010到2011年全部美劇裡將近600個角色裡,同性戀占了3.8%。

《摩登家庭》裡著名的夫夫。

這些加上電影裡的同性戀角色,就是公眾心目中同性戀形象的主要來源。

TA們往往和各種類型標籤組合出現:同性,同性/喜劇,同性/歷史,同性/犯罪,同性/懸疑。

TA們的形象,大多符合主流社會群體的想像,遵從主流價值觀,按照主流行為模式做事。

在影視劇裡,TA們要麼與主流人群談笑風生,其樂融融。要麼就遭遇不平等,值得同情。再或者,TA們上演蝕骨戀情,活色生香感天動地。

TA們像社交的潤滑劑,幽默的資源,成為我們的談資。

我們,就是社會主流人群。

就在不久前,我還和一個男同朋友開玩笑,用動賓短語談論同性性行為。

笑完之後,猛然想到:若是用同樣的方式談論異性性行為,我還能如此率真活潑嗎?

不能。因為那像在談論自己。

我似乎只是在用誇張的表演表達立場:我不排斥同性戀。

這種表演讓我暗中肯定自己:我一點也不狹隘。

就像當年我看完關於同性戀的社會調查後,和朋友熱烈討論,表達自己的同情。

我在有意無意地塑造一種自我形象,以此肯定自我,甚至還帶了點感動。

要是有誰問我:你對同性戀群體瞭解多少?

我大概只能談談《斷背山》《春光乍泄》,或者《東宮西宮》《春風沉醉的夜晚》,最多也就是再描述幾個紀錄片和非虛構特稿裡的印象。

《春光乍泄》劇照。

現實社會中的同性戀狀況,只能有極小部分進入公眾視野。我的認知,不過是大眾媒介和商業運作塑造的局部。

這背後,是巨大的資訊鴻溝和話語權失衡。

所謂歧視,是有分別的看待。憑藉淺薄的認知高聲談論,和粗暴排斥貶低,實質沒差別,都隱含著某種自我標榜。

許多人對待同性戀群體和文化,並不真正關心和理解,而是獵奇、娛樂和自我標榜。

這種態度,已經不可挽回地走向了刻奇。

“刻奇”是德文Kitsch的翻譯,原指一種藝術形式,對應英文中的“cheesiness”,指廉價庸俗的事物或情感。

比如,公交站廣告用公園、草坪和笑臉,來表現市民的幸福和諧。比如,朋友圈裡陽光綠植、咖啡和一本攤開書的村上春樹,就是個文藝清新的星期天午後。

文意清新的午後。

中文曾經流行的翻譯是“媚俗”,來自米蘭·昆德拉的小說。隨著詞義的引申和流變,“刻奇”的含義更像是一種“自媚”。

打個比方,讀流行小說看熱門電影,看起來是追趕潮流,但卻隱含著用潮流塑造自我的目的。讀冷門小說看晦澀電影,看起來是品味獨特,卻很可能是為了給自己貼上標籤。

刻奇就是走捷徑地附庸,無需真正瞭解和認知,就自以為獲得感動和安慰。

美國社會學家歐文·戈夫曼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現》中,提出一個觀點:人們在日常生活裡,會不自覺地表演,向他人呈現自己的觀點和生活方式。

《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現》,歐文·戈夫曼著。

這種表演的結果,就是自己也相信了。是什麼不重要,像什麼才重要。

我們發朋友圈,遣詞造句修臉磨皮,並非真心分享資訊,而是有目的地自我呈現。

有段時間,我特別愛在豆瓣標記讀過的圖書,並分享到朋友圈展示:“××已經標記過1234本書”。

後來,豆瓣分享功能改版,不顯示數位了。我就不愛分享了。

做過公眾號運營的都知道,做標題黨不但要獵奇新鮮,還要考慮讓人願意分享。朋友圈是客廳,頭像、昵稱加分享標題,就是一次呈現給他人和自己的表演。

我在意的不是真的關心理解,而是如何談論,如何呈現出某種姿態。

這就是刻奇的本質。

我並不真正瞭解同性戀,但如何在同性戀話題中呈現自我,是一場關鍵的表演。

寬容,善良,幽默,有見識,懂人性,不假思索地對自己並不瞭解的群體報以同情、豔羨和評判,其實是在迷戀自己的虛張聲勢的姿態。

出櫃原是個人的事情。媒體和公眾賦予這件事“意義”和“勇氣”,就是種虛張聲勢,在流量至上的商業邏輯下,越來越多人都被這種自我表演感動。

尤其是,多數高呼勇敢的人根本不是同性戀,甚至也不怎麼瞭解。

把這件事和勇氣簡單粗暴地做因果關聯,就是種刻奇心理。

上世紀三十年代末,美國藝術批評家格林伯格寫過一篇叫《前衛與刻奇》(有的翻譯為《前衛與庸俗》)的文章。

文章裡說,工業革命打破了鄉下窮人和城裡富人之間的地理隔絕和知識溝壑。一部分窮人迅速富裕起來,並有了文化。但是,他們卻並沒有貴族先前的審美經驗,也無閒暇欣賞藝術。

於是,刻奇藝術應運而生。桌上擺一隻印了向日葵的瓷杯,和欣賞過梵古作品能得到同樣的感動。

姜文曾在《一步之遙》裡提到New money(暴發戶)和Old money(老貴族),看的時候沒反應過來。事後一想,似乎懂了。

牆上掛著南方工廠模擬大師油畫,桌上擺著檀木功夫茶具,給你倒茶前,先聊幾句茶文化,順道介紹一下不經意滑出袖口的佛珠手串。你正要問他書架上的《百年孤獨》怎麼樣,他卻擺擺手講起禪宗。

油膩的中年人只是他的代稱,他的真身是刻奇現象的綜合體。

大眾文化接納同性戀亞文化之前,非同性戀和同性戀之間,是無從想像的資訊鴻溝。

近十幾年來,影視和網路打破了這種隔閡,也塑造出了“刻奇”的同性戀形象。

在娛樂消費中,主流和非主流看起來相互理解,握手言歡。其實卻是受眾和媒介的默契共謀。

就像耽美小說、同人文、賣腐影視、娛樂明星及少數精英,不能代表同性戀群體。我也不能將局部資訊和一知半解當做真正的關心。

一個人自稱腐女和開同性玩笑,是矯情表演。一個群體和大眾媒體煽風點火,就是自媚,是刻奇。

大明星和他的團隊,把出櫃當成可以運營的事件,是把自己當成了人設。人設之所以能成立,全靠大眾的刻奇心理。

刻奇的定義是流動的、相對的。

十年前的文學經典,十年後就被拿來附庸風雅,人手一冊。一周前的災難,一周後就被用作抒情敘事,淚流滿面。

這兩年研究出版和書店行業,得出一個結論。書作為實體的商品屬性正在超越書的內容價值。書店則正與商場血肉融合,作為時尚文化場所存在。

如此一來,人們可以更方便地“媚俗”或“自媚”。

但是,這絕對是好的變化。從商業價值觀來看,刻奇本身就是剛需,大眾文化本身就是淺薄。

既然淺薄是流行和財富的溫床,就值得推崇和跟隨。在此邏輯內,對同齡戀的“刻奇”態度,也很合理。

或許,一切正常,從未跑偏。

試圖跳脫流行文化,皺起眉頭審視娛樂時代的人才是刻奇。

在我寫下這篇評論的時候,總忍不住想:我是否正在為自己創造某種優越感體驗?

是。因為反刻奇也是刻奇。

給作者打開新世界大門的《同性戀亞文化》。

書讀的一知半解,我卻心頭湧上一股澎湃之氣,感覺自己進入了陌生世界,理解了弱勢群體。

之後,我看了不少同性題材的小說、電影,也結實了一些真正的同性戀朋友。

一種錯覺誕生了:我覺得身邊同性戀越來越多。不管同志,還是拉拉,性取向成了潮流選擇。

然而,關於同性戀群體,及其情感、文化及社會處境,絕大多數都是局外人一廂情願的意淫。

作為邊緣群體和亞文化存在的同性戀,尚未得到真正的社會關懷,卻先成了娛樂賣點和文化潮流。

在美國同性戀反詆毀聯盟(Gay & Lesbian Alliance Against Defamation)發佈的“同志上電視”(Where We Are on TV)報告中,2010到2011年全部美劇裡將近600個角色裡,同性戀占了3.8%。

《摩登家庭》裡著名的夫夫。

這些加上電影裡的同性戀角色,就是公眾心目中同性戀形象的主要來源。

TA們往往和各種類型標籤組合出現:同性,同性/喜劇,同性/歷史,同性/犯罪,同性/懸疑。

TA們的形象,大多符合主流社會群體的想像,遵從主流價值觀,按照主流行為模式做事。

在影視劇裡,TA們要麼與主流人群談笑風生,其樂融融。要麼就遭遇不平等,值得同情。再或者,TA們上演蝕骨戀情,活色生香感天動地。

TA們像社交的潤滑劑,幽默的資源,成為我們的談資。

我們,就是社會主流人群。

就在不久前,我還和一個男同朋友開玩笑,用動賓短語談論同性性行為。

笑完之後,猛然想到:若是用同樣的方式談論異性性行為,我還能如此率真活潑嗎?

不能。因為那像在談論自己。

我似乎只是在用誇張的表演表達立場:我不排斥同性戀。

這種表演讓我暗中肯定自己:我一點也不狹隘。

就像當年我看完關於同性戀的社會調查後,和朋友熱烈討論,表達自己的同情。

我在有意無意地塑造一種自我形象,以此肯定自我,甚至還帶了點感動。

要是有誰問我:你對同性戀群體瞭解多少?

我大概只能談談《斷背山》《春光乍泄》,或者《東宮西宮》《春風沉醉的夜晚》,最多也就是再描述幾個紀錄片和非虛構特稿裡的印象。

《春光乍泄》劇照。

現實社會中的同性戀狀況,只能有極小部分進入公眾視野。我的認知,不過是大眾媒介和商業運作塑造的局部。

這背後,是巨大的資訊鴻溝和話語權失衡。

所謂歧視,是有分別的看待。憑藉淺薄的認知高聲談論,和粗暴排斥貶低,實質沒差別,都隱含著某種自我標榜。

許多人對待同性戀群體和文化,並不真正關心和理解,而是獵奇、娛樂和自我標榜。

這種態度,已經不可挽回地走向了刻奇。

“刻奇”是德文Kitsch的翻譯,原指一種藝術形式,對應英文中的“cheesiness”,指廉價庸俗的事物或情感。

比如,公交站廣告用公園、草坪和笑臉,來表現市民的幸福和諧。比如,朋友圈裡陽光綠植、咖啡和一本攤開書的村上春樹,就是個文藝清新的星期天午後。

文意清新的午後。

中文曾經流行的翻譯是“媚俗”,來自米蘭·昆德拉的小說。隨著詞義的引申和流變,“刻奇”的含義更像是一種“自媚”。

打個比方,讀流行小說看熱門電影,看起來是追趕潮流,但卻隱含著用潮流塑造自我的目的。讀冷門小說看晦澀電影,看起來是品味獨特,卻很可能是為了給自己貼上標籤。

刻奇就是走捷徑地附庸,無需真正瞭解和認知,就自以為獲得感動和安慰。

美國社會學家歐文·戈夫曼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現》中,提出一個觀點:人們在日常生活裡,會不自覺地表演,向他人呈現自己的觀點和生活方式。

《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現》,歐文·戈夫曼著。

這種表演的結果,就是自己也相信了。是什麼不重要,像什麼才重要。

我們發朋友圈,遣詞造句修臉磨皮,並非真心分享資訊,而是有目的地自我呈現。

有段時間,我特別愛在豆瓣標記讀過的圖書,並分享到朋友圈展示:“××已經標記過1234本書”。

後來,豆瓣分享功能改版,不顯示數位了。我就不愛分享了。

做過公眾號運營的都知道,做標題黨不但要獵奇新鮮,還要考慮讓人願意分享。朋友圈是客廳,頭像、昵稱加分享標題,就是一次呈現給他人和自己的表演。

我在意的不是真的關心理解,而是如何談論,如何呈現出某種姿態。

這就是刻奇的本質。

我並不真正瞭解同性戀,但如何在同性戀話題中呈現自我,是一場關鍵的表演。

寬容,善良,幽默,有見識,懂人性,不假思索地對自己並不瞭解的群體報以同情、豔羨和評判,其實是在迷戀自己的虛張聲勢的姿態。

出櫃原是個人的事情。媒體和公眾賦予這件事“意義”和“勇氣”,就是種虛張聲勢,在流量至上的商業邏輯下,越來越多人都被這種自我表演感動。

尤其是,多數高呼勇敢的人根本不是同性戀,甚至也不怎麼瞭解。

把這件事和勇氣簡單粗暴地做因果關聯,就是種刻奇心理。

上世紀三十年代末,美國藝術批評家格林伯格寫過一篇叫《前衛與刻奇》(有的翻譯為《前衛與庸俗》)的文章。

文章裡說,工業革命打破了鄉下窮人和城裡富人之間的地理隔絕和知識溝壑。一部分窮人迅速富裕起來,並有了文化。但是,他們卻並沒有貴族先前的審美經驗,也無閒暇欣賞藝術。

於是,刻奇藝術應運而生。桌上擺一隻印了向日葵的瓷杯,和欣賞過梵古作品能得到同樣的感動。

姜文曾在《一步之遙》裡提到New money(暴發戶)和Old money(老貴族),看的時候沒反應過來。事後一想,似乎懂了。

牆上掛著南方工廠模擬大師油畫,桌上擺著檀木功夫茶具,給你倒茶前,先聊幾句茶文化,順道介紹一下不經意滑出袖口的佛珠手串。你正要問他書架上的《百年孤獨》怎麼樣,他卻擺擺手講起禪宗。

油膩的中年人只是他的代稱,他的真身是刻奇現象的綜合體。

大眾文化接納同性戀亞文化之前,非同性戀和同性戀之間,是無從想像的資訊鴻溝。

近十幾年來,影視和網路打破了這種隔閡,也塑造出了“刻奇”的同性戀形象。

在娛樂消費中,主流和非主流看起來相互理解,握手言歡。其實卻是受眾和媒介的默契共謀。

就像耽美小說、同人文、賣腐影視、娛樂明星及少數精英,不能代表同性戀群體。我也不能將局部資訊和一知半解當做真正的關心。

一個人自稱腐女和開同性玩笑,是矯情表演。一個群體和大眾媒體煽風點火,就是自媚,是刻奇。

大明星和他的團隊,把出櫃當成可以運營的事件,是把自己當成了人設。人設之所以能成立,全靠大眾的刻奇心理。

刻奇的定義是流動的、相對的。

十年前的文學經典,十年後就被拿來附庸風雅,人手一冊。一周前的災難,一周後就被用作抒情敘事,淚流滿面。

這兩年研究出版和書店行業,得出一個結論。書作為實體的商品屬性正在超越書的內容價值。書店則正與商場血肉融合,作為時尚文化場所存在。

如此一來,人們可以更方便地“媚俗”或“自媚”。

但是,這絕對是好的變化。從商業價值觀來看,刻奇本身就是剛需,大眾文化本身就是淺薄。

既然淺薄是流行和財富的溫床,就值得推崇和跟隨。在此邏輯內,對同齡戀的“刻奇”態度,也很合理。

或許,一切正常,從未跑偏。

試圖跳脫流行文化,皺起眉頭審視娛樂時代的人才是刻奇。

在我寫下這篇評論的時候,總忍不住想:我是否正在為自己創造某種優越感體驗?

是。因為反刻奇也是刻奇。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