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帶給人類的傷害太大, 無論是哪個國家都不願意這樣的傷害重演, 因為這簡直是全人類的災難!所以說在二戰結束後, 也就是在1945年, 全球幾乎50多個國家結合在一起商量出建立聯合國, 最後大家還商定了聯合國憲章。
各個國家都決定, 國家之間的衝突應該以和平的方式解決, 聯合國的宗旨就是, 各個國家在鬥爭的時候, 不允許提出武力威脅。
聯合國雖然不能干涉大部分國家的內部管轄, 但是聯合國同樣也能夠制裁和管理不符合聯合國和平解決問題的宗旨的國家。
也就是說, 聯合國的存在, 就是為了讓國家之間不出現兼併行為, 不過也確實是這樣, 每個國家都要確保他不受到他國的威脅。 一旦有些國家受到了威脅, 聯合國就有足夠的權力去制裁消滅那個威脅他國的國家。 但是這一規定也受到了某些人的挑戰。
有的國家並不在乎聯合國的規定, 明目張膽的想要挑戰世界的權威。 第一個這麼做的國家就是伊拉克, 薩達姆的政權上臺的時候, 他們就迅速的在科威特發動了戰爭, 想要兼併科威特。 不過科威特也很快就淪陷了, 他們對外宣稱, 科威特已經成為他們的一部分,
雖然薩達姆始終堅持自己的想法, 認為科威特本來就是他們的國土, 但是全國的百姓以及政治家們都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