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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十一”前夕,這部新法劍指馬雲都頭痛的“傍名牌”、刷單和炒信

眼下, “雙十一”電商大戰正打得如火如荼。 就在11月4日,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以148票贊成、1票棄權, 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 其中修訂的一些條款, 劍指電商的刷單、炒信、刪除差評、虛構交易、虛假榮譽等行為。 雖然新法從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但從今年的“雙十一”起, 電商們在誠信方面就應該謹言慎行了。

但是, 作為一種新生的商業形態和經濟形態, 電子商務在帶來巨大正面效應的同時, 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 最為突出的問題就是, 由於實踐走在了法律規範的前頭,

在缺乏有效法規和監管手段的情況下, 電子商務在經營和誠信方面都存在諸多亂象。 其中, “傍名牌”等假冒仿冒行為, 經營者對自己所售商品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行為, 以及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刷單、炒信、刪除差評、虛構交易、虛假榮譽等“網路水軍”行為, 一直備受消費者詬病, 投訴率也居高不下。

此次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修訂, 可以說精准地把握住了電子商務的突出病症, 並且精准地對症下藥。 新法從“傍名牌”、“商業賄賂”、“虛假宣傳”等方面, 對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規制, 明確規定了比較嚴厲的罰則。 新法規定, 對於經營者採用刷單、炒信等方式, 説明自己或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宣傳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情節嚴重的,

最高可處200萬元罰款, 吊銷營業執照。

新法實施之後, 長期以來困擾電商健康發展的一系列問題將有望得到緩解, 並逐步徹底解決。 在法律規範健全完善之前, 電商所售產品“傍名牌”、刷單、炒信等頑疾, 連淘寶這樣的強勢平臺都深感棘手, “望洋興嘆”。 馬雲就曾經把買到假貨的責任扔給消費者, 公開表示“二十五塊錢就想買一個勞力士手錶, 這是不可能的, 這是你自己太貪了。 ”他甚至還曾經為假貨辯護, 聲稱“很多中國製造的假貨品質已經比正品要好, 價格還有優勢”。 這些言論的謬誤之處自不待言, 但某種程度上, 這的確也反映了在缺乏有力法律規範和有效監管手段的情況下, 電商平臺的某種無奈。

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此次修訂,

其帶來的啟迪是多方面的。 在經濟社會迅猛發展的活躍期, 新產業、新業態風起雲湧, 層出不窮。 由於法律規範本身具有穩定性的特徵, 一些經濟社會領域的具體實踐走在法律前頭難以避免。 在缺乏法律規範的空白地帶、灰色地帶, 一些野蠻生長的亂象也時有發生。 因應經濟社會的新情況、新變化, 及時修訂、調整相關的法律規範和政策措施, 就能夠有效解決新問題, 使新產業、新業態步上健康有序發展的正軌。 我們期待隨著新法的實施, 到明年的“雙十一”, 消費者在電商平臺上看到的資料、評價和榮譽, 就全部都是不摻半點虛假水分的“乾貨”了。

題圖來源:東方IC 欄目主編:封壽炎 圖片編輯:曹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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