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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故事:爸爸要工資的曲折路

原以為, 上法庭打官司這樣的事情離我很遙遠。 然而, 最近在我的生活中真實發生的一件事情, 深深地打破了我對法律的懵懂認知。

去年, 我爸爸和二叔、二嬸他們一起承包了一個工程。 開工前, 他們與施工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 合同專案是給施工單位鋪設鋼筋、搭週邊橋架, 並按照他們提出的技術指標、規格、完工期限等履行合同義務。 爸爸他們按照合同的要求加班加點如期完成了各項內容, 然而在兌現工資時, 施工單位卻找出各種理由拒付工資。

無奈之下, 二嬸爬上了塔吊來要脅老闆, 工地安全員發現後便報了警,

二嬸當場被派出所的人帶走, 拘留了十天。 事後, 爸爸他們再次找老闆討要工資, 老闆卻說二嬸爬塔吊給工地造成了停工損失, 還揚言要起訴爸爸他們。 爸爸他們起早貪黑, 辛苦幹了一年多的活, 就這樣被老闆伺機倒打一耙。 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 他們只好向司法部門的工作人員求助, 希望可以走司法程式來維護自身權益。

在對相關法律規定進行瞭解後, 爸爸他們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了仲裁。 仲裁委員會經調查, 裁定當時簽訂的勞動合同是有效的。 針對施工單位以鋼筋技術指標與合同不符為由拒付工程款一事, 仲裁調查結果是, 該項目完工後經質檢部門抽查發現, 該工程採購的這批鋼材屬劣質鋼材,

屬於材料本身品質不合格, 而非技術不合格, 不屬於爸爸他們的責任。 至於開發商所說的二嬸爬塔吊給他們造成了損失, 經仲裁調查發現, 二嬸在爬塔吊後僅10分鐘就被發現, 且被行政拘留, 沒有影響塔吊的正常運行, 工地上其他工人也沒有停工現象。 因此, 勞動仲裁委員會依法判定施工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 須全額支付爸爸他們的工資。 而二嬸因被拘留造成的誤工損失, 是自己造成的, 後果自負。

二嬸借爬塔吊索要工資這一行為, 目的是合法的, 途徑卻是非法的, 她也為此付出了一定的代價。 而當他們選擇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時, 問題就順利地解決了。 可見, “維護合法權益”這句話不僅意味著出發點的合法性,

還意味著要通過合法的方式來解決。 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 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才是正當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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