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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辦案也犯錯(民間故事)

宋明理學的代表人物朱熹(1130-1200)曾在福建崇安縣任知縣。 在他任職不久後的一天, 有位貧苦農民來到縣衙告狀:他有一塊祖上傳下來的墳地, 是塊風水寶地, 被縣裡一個富戶給霸佔了。 這裡原本葬著他父親、祖父、曾祖父, 可富戶派人將他這三位親人的靈柩移走。 這位貧民呼天搶地, 懇求朱熹為他伸冤做主。

朱熹命人把那位富戶傳喚到公堂之上, 公開審理此案。 貧民和富戶情緒都十分激動, 雙方各執一詞, 爭論得面紅耳赤。 那塊地屬於野地, 無地契, 而口說無憑。 於是, 朱熹帶著隨從和兩位涉案人來到墳地察看情況。

朱熹精於風水, 發現這裡依山面水, 俯臨平原, 左右護山懷抱, 用風水的話說就是左青龍, 右白虎, 前朱雀, 後玄武, 的確是塊難得的風水寶地。 朱熹發現, 此地添了座新墳。

富戶向朱熹稟告:“這是我不久前請一位風水大師幫我新選的墳地, 剛安葬了我的父親。 ”貧民申訴說:“他的墳是搶佔此地後新挖的, 我們家的幾座墳被他派人強行移走後給填平了。 ”

朱熹被貧民提醒:被填埋的三處墳地應有填埋痕跡。 於是, 朱熹就讓貧民帶他到原來的墳地所在處查看, 果真看到有三處明顯的填埋痕跡。 朱熹問貧民:“三具棺材現在何處?”貧民說:“重新安葬到我家田裡了。 ”朱熹命人跟著貧民去核實, 差人前去查看後向他稟告, 貧民家的田裡確實添了3座新墳。

朱熹由此斷定:一定是富戶仗勢欺壓貧民, 把風水寶地搶佔了去。 於是, 朱熹把墳地判給了貧民, 把大戶判了個搶佔墳地之罪。 貧民高喊“青天”, 拜謝而去。 朱熹暗自得意:我今天又做了件鋤強扶弱的事!

故事到此並未結束, 後來, 富戶向負責監察崇安縣的監司喊冤, 監司將此案發回崇安縣重審。 朱熹認為, 監司趨炎附勢, 如果自己不就範, 恐怕不會有好下場, 就感歎道:“蓋此世道, 直道終不可行!”一怒之下, 棄官歸隱武夷山中。

後來, 新的知縣上任, 經過調查和審理, 真相大白, 這的確是一起冤案:墳地的確是富戶的—貧民是個潑皮無賴, 平日裡偷雞摸狗, 蠻橫無理, 大家都不敢惹。 他聽說一位富戶新選了塊風水寶地,

又瞭解到這位富戶樂善好施, 一向與人為善, 便心生歹意, 想將這塊風水寶地據為己有。 於是就連夜帶著家裡人, 把原本就位於自家地裡的3個墳地的表面弄成新墳的樣子, 而在富戶地裡製造了三處填埋的痕跡。

新知縣把那塊墳地判還富戶, 治了貧民的罪, 為富戶洗刷了冤屈。

幾個月後, 朱熹的一位朋友去武夷山中拜訪他, 將此事告之。 朱熹聽說之後震驚不已, 為自己冤枉好人而感到無比愧疚。 看來, 為富不一定不仁, 為窮也未必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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