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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導遊管理辦法正式公佈 強迫購物可吊銷資格證

近日, 國家旅遊局發佈了新版《導遊管理辦法》, 對導遊執業的許可、管理、保障與激勵、處罰等作了明確規定, 其中有一項規定特別引起關注, 那就是導遊出現強迫購物、吃回扣等行為時, 最高處罰可以吊銷導遊資格證。 新規將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實施後, 將會對旅遊市場產生怎樣的影響呢?我們先來看幾個案例。

今年4月底, 我們廣西新聞頻道記者以人均1100多元的價格, 報名參加了一個從上海出發的“桂林+陽朔雙飛5日遊”的特價團。 4月26日上午11點多, 記者抵達桂林後, 按照旅行合同及行程單上的安排,

當天下午, 參團遊客可以在酒店自由活動。 不過領隊卻不顧當天下雨的天氣, 也不顧遊客們的反對, 把下午行程臨時更改為參觀堯山。 而要登上堯山觀光, 就必須得搭乘纜車, 要額外交60元, 而這一項合同上並沒有注明, 引起了遊客的質疑。

現場聲

又冷又餓, 吃不消啊, 這個天上去浪費, 剛才那個雨太大了, 看不見, 應該明天天好的時候來兜一圈。

而在第二天的遊覽行程中, 導遊又擅自將遊灕江的行程調換成到購物點消費。 他還對遊客們宣傳說, 不購物就會被列入誠信系統。

導遊

在你下次去報名或者說出國旅遊的時候,

或者說去其他地方的時候, 我們這個旅遊誠信系統所有的旅行社都是一樣的, 它都是記錄到這個系統當中。

而在幾天的行程中, 記者也發現, 每次去完購物點上車後, 導遊都會對不消費的遊客進行盤問, 並給臉色看。

導遊

這個東西你覺得是不好還是假的,

還是覺得我這個導遊在這裡做得不夠好, 說句不好聽的話, 我站在這裡為大家服務了, 我一分錢也沒掙到, 作為一個正常人來說, 你說還能叫導遊給你笑著臉, 點頭哈腰的?

可以看出, 在記者的這次暗訪體驗中, 導遊在遊客對堯山專案需要額外付纜車費用不知情的情況下, 變相強迫旅遊者另行付費, 而且還拿旅遊誠信積分一事威脅遊客到購物點消費。 此外, 在遊客選擇不消費時, 導遊因為拿的回扣少了, 對遊客冷嘲熱諷。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 類似的經歷有不少市民都曾經遇到過。

南寧市民 陳慧琳

就說帶去店裡面消費那種, 然後叫他買東西啊, 如果不買的話就不給他出來了各種, 挺心酸的,

那種導遊的道德好像不太好。

在新版《導遊管理辦法》中, 就有了新的規定, 比如導遊在執業過程中不得擅自安排購物活動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不得以隱瞞事實、提供虛假情況等方式, 誘騙旅遊者違背自己的真實意願, 參加購物活動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不得以毆打、棄置、限制活動自由、恐嚇、侮辱、咒駡等方式, 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遊者參加購物活動、另行付費等消費項目;不得獲取購物場所、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等相關經營者以回扣、傭金、人頭費或者獎勵費等名義給予的不正當利益。 違反上述規定的, 主管部門將依據《旅遊法》第九十八條予以處罰。

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 黃宇

我們的新規定, 對於這樣的導遊可以對他採取兩千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的一個罰款,而對於旅行社,如果在警告之後,屬於這個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在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對它處以罰款,甚至可以吊銷它的經營執照。

導遊證電子化 塗改倒賣最高罰款1萬元

《辦法》還規定,導遊證採用電子證件形式,以電子資料形式存儲在導遊個人的行動電話等移動終端設備中。遊客、景區、執法人員等可以通過掃描電子導遊證上的二維碼識別導遊的身份。導遊塗改、倒賣、出租、出借導遊人員資格證、導遊證,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導遊執業許可,或者擅自委託他人代為提供導遊服務的,最高罰款1萬元。

廣西森林國際旅遊發展有限公司行政專員 黃馨琳

如果是它出臺了電子導遊證,統一實現了全國在互聯網上進行導遊管理的話,那麼也會規避了現在像市場上很多的掛證的僵屍導遊、野導、黑導這種亂服務的情況,那麼也是更方便了旅行社的管理。

律師則認為,新規在目前的階段對於整頓旅遊市場中存在的低價團、宰客等亂象十分有利。但旅遊市場除了需要政策法規進行規範引導,還需要社會各界加強認識。

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 黃宇

他們的政策宣傳,他們的法律宣傳是否已經到位了,然後相應的在這個市場的進行整頓的過程中,那麼對於一些野馬衝擊正規市場的這些野馬公司,是否也採取了強有力的扼殺的這種措施,這樣的話才能夠使旅遊市場有一個更健康的環境進行發展。

記者:陸虹 蒲潤新

對於這樣的導遊可以對他採取兩千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的一個罰款,而對於旅行社,如果在警告之後,屬於這個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在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對它處以罰款,甚至可以吊銷它的經營執照。

導遊證電子化 塗改倒賣最高罰款1萬元

《辦法》還規定,導遊證採用電子證件形式,以電子資料形式存儲在導遊個人的行動電話等移動終端設備中。遊客、景區、執法人員等可以通過掃描電子導遊證上的二維碼識別導遊的身份。導遊塗改、倒賣、出租、出借導遊人員資格證、導遊證,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導遊執業許可,或者擅自委託他人代為提供導遊服務的,最高罰款1萬元。

廣西森林國際旅遊發展有限公司行政專員 黃馨琳

如果是它出臺了電子導遊證,統一實現了全國在互聯網上進行導遊管理的話,那麼也會規避了現在像市場上很多的掛證的僵屍導遊、野導、黑導這種亂服務的情況,那麼也是更方便了旅行社的管理。

律師則認為,新規在目前的階段對於整頓旅遊市場中存在的低價團、宰客等亂象十分有利。但旅遊市場除了需要政策法規進行規範引導,還需要社會各界加強認識。

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 黃宇

他們的政策宣傳,他們的法律宣傳是否已經到位了,然後相應的在這個市場的進行整頓的過程中,那麼對於一些野馬衝擊正規市場的這些野馬公司,是否也採取了強有力的扼殺的這種措施,這樣的話才能夠使旅遊市場有一個更健康的環境進行發展。

記者:陸虹 蒲潤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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