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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放在心裡,淡淡相處,默默關懷

一個人活著, 一生不可能只愛上一個人, 有人可能因年輕不懂“愛”而錯愛, 也就是一種“暫時愛”然後結了婚。 後來, 天註定讓你遇到他, 不自禁地產生了戀情, 但此時有太多的不舍和負荷, 唯一的辦法就是不改變雙方生活現狀, 因愛, 讓他一切如故。

人生很短暫, 幾十年, 一瞬間就走過了, 和誰過就是一輩子。 真愛, 確實是抓在手裡比較牢靠。 如果, 你不能給予他(她)幸福, 不能保證他比現在幸福, 那麼, 抓住就會適得其反。 因此, 在這種情況下, 真愛一個人, 精神上擁有就足夠了, 放手去愛他。 讓他(她)精神上愉悅, 生活中自由。

多了點動力和想念, 少了壓力和憂慮。

你愛一個人, 一定要讓他和你想法一樣嗎?難道只有成一個人了才是愛嗎?如此, 我們只會傷害對方和自己, 還會失去很多東西。 我們不應打破原有的生活環境和讓對方放棄多年的習氣與一切。 然後來廝守愛?讓對方成為自己財產和唯一,

就失去了愛的真締, 這是自私的。 煩憂著心, 疲憊著去浪漫, 這樣的生活不會真正得到幸福, 太愛就意味著失去, 這是現實。

一個男人能真正把心用在你的身上, 無非是這樣幾種情況:他在不斷的發現你, 挖掘你這本永遠也讀不完的書;他沒有真正的得到和順服你;你能永遠讓人覺得新鮮、快樂以及柔情似水……。 而你無拘無束的愛只能放縱給丈夫, 結果不知不覺地就演變成了親情。

我認為的愛, 是心和心的交流, 人除了一顆心, 還會有什麼呢?剩下的就是空殼, 誰要空殼幹嗎? 所以, 心靈的越軌比實質性的越軌要愉悅, 當然, 在不傷害任何人的情況下, 靈與肉的結合才是最完美。 而該文, 只是一瞬間思緒和心情拾零, 可人就是這樣的, 明明知道不該去愛, 卻一直放不下愛。 某個角落的一個世界, 某一時刻對某個人的依戀, 它只是感情瞬間的流露, 是空落落的心找回的一種無奈的寄託。

大愛是無言的, 可以為愛而死, 但不是無價值、無原則的死法。 愛的方式應該濃裝淡抹總相宜, 愛的最高境界是希望對方幸福與快樂, 並不是壓力與無奈。 折磨對方, 還不如不愛, 那種喊得死去活來的愛, 根本稱不上愛, 只會是佔有。 最後只留下傷心和淚水, 值得嗎?

愛是放在心裡, 淡淡的相處, 默默關懷。 是的, 心在人就在。

不拘形式。 為什麼非要走那麼近, 改變原來的軌跡呢? 一個人只有在問心無愧下, 才能坦然、自在, 才能活得順心, 才能睡覺踏實。 因為愛, 才放手, 因為愛, 才會讓他一切如故。 自由——雙方的自由。 這樣的愛或許才能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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