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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拜內測電單車業務,一塊充電寶能跑10公里!

11月7日, 有消息稱, 摩拜正在紹興地區封測自己的電單車產品, 與傳統的電動單車模式不同, 摩拜這次採取了“共用充電寶+自行車”的方式, 使用者可以用一塊可插拔、可單獨給手機充電的“能量芯”來驅動單車行駛, 20000毫安培的“充電寶”可以跑8-10公里。

而且, 這塊“能量芯”電池支持用戶自己帶回家當正常的充電寶使用, 而沒有“能量芯”支持的電單車則可以當做普通自行車騎行。 目前, 摩拜在紹興封測時採取了免費贈送“能量芯”的方案。 如果用戶可以攜帶回家的話, 就相當於一個充電寶, 與時下火爆的共用充電寶的生意交叉在了一起, 某種程度上會對小電科技、街電等的商業模式形成衝擊。

今年5月, 交通部發佈了《共用單車徵求意見稿》, 明確表示“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交通運輸部等10部委在今年8月1日聯合印發的《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中也明確提出,

“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那麼, 如何定義這種摩拜的電力車呢?據悉, 摩拜電力車採用的並不是隨車身暴露在外面的大電池組, 而是可插拔的“能量芯”, 容量與普通充電寶差不多, 只有20000毫安培左右,

可以驅動電力車行駛8公里到10公里。

摩拜這種電力車到底算電動單車呢?還是“普通自行車+充電寶”的新形態產品?其實, 政策限制電動單車的初衷有幾個方面, 一個是限制最高車速, 最快只能達到15千米/小時, 速度過快容易引發交通事故和加重交通擁堵;二是電動車起步較快, 加速導致事故的可能性大;三是電動車的騎行距離較長, 而共用單車之所以被鼓勵, 是因為解決的是通勤騎行最後一公里的問題。 電力車如果僅僅是輔助動力, 可能並不會受到限制。

自今年起, 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平臺相繼受限, 上海、杭州、鄭州、北京等城市對共用電單車下達禁令, 要求停止運營。 7號電單車、小蜜電單車等被要求全部收回, 而後小鹿單車也通過官方微信發佈通知稱, 計畫於2017年10月21日起回收車輛, 10月23日暫停運營。

不過, 摩拜等研發出“充電寶+自行車”的電力車產品, 很大程度上是一個“折中”方案, 既讓用戶感受到便利, 又不會觸碰到電動單車的政策禁區。 據說ofo也開始研發配備鋰電池的智慧助力車,

為人力騎行提供輔助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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