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 闖紅燈是會被扣6分罰款200元, 可是有種情況叫做“特別情況”, 即便明知道會闖紅燈, 你也要讓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則,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履行緊急任務時, 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 不受行進路線、行進方向、行進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 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交通法已經明文規則, 緊急情況須“讓行”, 若機動車道駕馭員占道行進不讓行, 就觸犯了交通安全法!
當你駕馭車輛在紅燈狀態下等候通行時, 正好遇到正在履行任務消防車排你車後, 你會趕快躲避嗎?信任以現在廣大車主的本質, 簡直百分百的都會毫不猶豫的回答“會”、“必須得讓”!可是這時你讓行的話, 那你就闖紅燈了呀, 是會被記6分罰款200元呢。 儘管交通法規則這種情況下是可以申述, 這樣就可以撤銷闖紅燈的記載, 可是由於手續費事,
但並不是一切的車主都有自動躲避履行任務車輛的認識, 那麼這些車主就需要留意了, 你將被交警最佳處分, 如果情節嚴重, 會被判定為成心阻止行進的行為, 還可能被處於拘留處分。 而你只能花錢買經驗長常識了。
說道這兒, 小編提醒大家日常出行時, 如遇到消防車、警車、救護車等特別執勤車輛時, 請一定要及時躲避, 先不說處分與否, 由於關於這些特別車輛來說時間就是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