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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拜兩江總督,清官第一,天下第一廉吏,死後康熙親自為他寫碑文

于成龍在清順治十八年, 被任命為羅城縣知縣, 在任上明確保甲制度, 百姓安居樂業, 全力耕作土地。 清康熙六年, 于成龍升任四川合州知州。 後遷任湖廣黃岡的知州, 歷任代理武昌知府, 福建按察使, 布政使、巡撫和總督、加兵部尚書、大學士等職。 康熙二十年入京覲見。 後升任江南江西總督。

朝廷命令于成龍兼管兩地巡撫的政事, 不久便在任上去世。 被康熙帝追贈為太子太保。 于成龍在20餘年的宦海生涯中, 三次被舉“卓異”, 以卓著的政績和廉潔刻苦的一生, 深得百姓愛戴, 被康熙帝讚譽。

順治十八年, 已44歲的于成龍, 不顧親朋的阻攔, 拋妻別子, 懷著“此行絕不以溫飽為志, 誓勿昧天理良心”的抱負, 接受清廷委任, 到遙遠的邊荒之地廣西羅城為縣令。 羅城新隸於清統治下不到兩年, 由於局勢未穩, 兩任知縣一死一逃。 于成龍到羅城時, 這裡遍地荒草, 城內只有居民六家,

茅屋數間, 縣衙也只是三間破茅房。 他只得寄居於關帝廟中。 在困境中, 同來的五名僕從不久或死或逃, 而他以堅強的意志, 扶病理事, 邁開仕宦生涯的第一步。

于成龍在羅城採取“治亂世, 用重典”的方法, 在羅城為官三年之間, 就使羅城擺脫混亂, 得到治理, 出現了百姓安居樂業的新氣象。 于成龍的突出治行受到兩廣布政使金光祖的重視, 羅城被評為全省治理的榜樣。

于成龍對科考和教育也十分關心。 在文化發達的江南地區, 官僚、勢豪賄通學政, 科考中舞弊之風盛行, 貧苦士子雖皓首窮經卻往往落榜。 針對這種狀況, 于成龍規定:一旦發現弊行, “立刻正章入告, 官則摘印, 子衿黜革候者按律擬罪。 其蠹胥、奸棍即刻斃之杖下”。 對教育的重視還表現於他在各地興辦學校上。 即使是像羅城那樣條件困難的地區, 他也很快辦起學堂, 並鼓勵徭、壯子弟入學。 他多以宣導地方紳仕捐資的方式興辦“義學”。

于成龍的官階雖越升越高, 但生活卻更加艱苦了。 為扼止統治階級的奢侈腐化,

他帶頭實踐“為民上者, 務須躬先儉僕”。 去直隸, 他“屑糠雜米為粥, 與同僕共吃”, 在江南是“日食粗糲一盂, 粥糜一匙, 侑以青菜, 終年不知肉味。 ”江南民因而親切地稱他作“於青菜”。 總督衙門的官吏在嚴格的約束下, “無從得蔬茗, 則日采衙後槐葉啖之, 樹為之禿。 ”他天南地北, 宦海20餘年, 隻身天涯, 不帶家眷, 只一個結髮妻闊別20年後才得一見。 他的清操苦節享譽當時。

于成龍是個大器晚成的人。 于成龍在1639年(明崇禎十二年)曾經參加過鄉試並中副榜貢生, 但因為父親年邁需要照顧而沒有出去做官。 直到45歲才以明經謁選清廷吏部, 被授以廣西柳州羅城縣知縣。 此後, 他歷任知縣、知州、知府、道員等地方官, 一直做到藩臬二司(按察使、布政使)、督撫大員, 所到之處, 皆有政聲。 尤其是始終清廉自守, 多行善政, 深得士民愛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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