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三隻羊的“歷險故事”刷爆朋友圈
但這次並不是兒童故事
而是一次血的教訓
三隻羊跑上高速路, 一小車撞上其中一隻羊後, 急刹, 導致三車追尾。 事故發生後, 小車車主下車並未及時撤離, 後方駛來的重型貨車刹車不及時直接撞了過去, 事故造成四人死亡。
從這次事故中, 可以發現這六點致命錯誤, 同樣也是司機大佬們一定要注意的。
在高速路上遇到突然竄出的小動物, 不要慌張, 首先判斷安全距離, 距離足夠的情況下, 適當減速並觀察左右車道, 打方向變道避讓;如果距離不足, 車速未能及時降低時,
參照車速, 衡量安全車距:
1、高速行車, 車速在100km/h以上時, 安全車距在100米以上。
2、快速行車, 車速在60km/h以上時, 安全車距在數字上等於車速;例如, 車速80km/h, 安全車距為80米。
發生事故後, 幾名車主應該是下車查看車損情況、商討解決方法。 但是發生交通事故, 特別是在高速路上時, 正確的做法是馬上撤離到高速公路路肩、護欄外等安全地帶。 同時路過車輛也不得停留或為拍照減速。
發生事故後應該馬上開啟危險警示燈, 但追尾的三輛小車都未及時開啟, 也未在後方150米以外放置三角警示牌。
在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有規定:
1、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 左側為快速車道, 右側為慢速車道;
2、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 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
3、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 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 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 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
從以上規定得出, 大型車輛(包括大客車、大貨車等)在高速公路上不得佔用快速車道行駛(超車情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