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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70多萬“出版費”

8月29日, 山東省東營市發改委原黨組書記、主任曹明剛涉嫌受賄、貪污一案一審在利津縣法院開庭審理。

起訴書上, 16項犯罪事實控訴著曹明剛的腐化與貪婪。 利津縣檢察院指控曹明剛利用職務便利, 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 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85萬多元, 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之便, 非法佔有公款共計人民幣13.1萬元, 數額較大。 其中, 74.69萬元是他利用擔任東營市統計局局長, 東營市委委員、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東營市發改委主任的職務便利, 借印刷《旅美隨筆》《旅美隨拍》之機, 向多家單位索要的。

2010年, 曹明剛參加了山東省中青年幹部培訓班, 其間到美國學習培訓了4個月。 在美國期間, 他拍攝了大量照片, 培訓結束回國後, 他將自己的所見所聞和照片彙集整理成冊, 準備出版兩本書——《旅美隨筆》《旅美隨拍》。 寫作是曹明剛的一大愛好, 在他看來, 寫書是一件“雅事”, 借此機會又能提高自己的知名度, 是一舉兩得的事。 但是, 面對不菲的出版費, 他不想自己掏腰包, 於是通過各種場合和管道, 把這兩本書贈送給有關領導、部門單位、企業負責人。 在曹明剛的明示或暗示下, 有的部門、企業竟一次性給解決“出版費”10萬元。 送完第一版, 再印第二版;送完第二版, 再印第三版……

通過這種“打著印刷書籍的旗號拉贊助斂錢財, 中飽私囊”的方式,

曹明剛先後索要有關部門、企業贊助的“出版費”74.69萬元。 他在懺悔書中寫道:“每每想起我由市發改委主任淪為一名犯罪分子, 我都痛心疾首、痛不欲生、追悔莫及;每每想起自己所犯下的罪行, 我都深深地自責, 心靈深處有久久揮之不去的負罪感, 常常以淚洗面。 ”

截至發稿, 本案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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