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所有被欺騙的妻子一樣, 我是最後一個知道丈夫有了婚外戀的, 而之所以知道, 還是他主動告訴我的, 因為他要跟我離婚。
看著他的臉, 雖然惶恐但眼神堅定, 我知道, 他離婚的心, 鐵了。
這樣的狀態下, 我清楚這個家保不住了, 也不想委屈自己去保留所謂的完整, 其實, 誰沒有誰都能活著, 就是孩子, 也不見得因為家不完整他的生活便不完整。
接下來當然是談條件, 兩個人結婚後便租房子, 所以不存在房產的問題, 孩子自然必須歸我, 因為我是他媽媽, 生他, 我必須養他教育他, 這是我的責任, 也是我人生的希望, 家裡的存款不多, 原本打算買房子的, 現在房子不買了但錢必須歸我, 因為孩子將來要買房子, 而且, 撫養費必須按法律規定的給, 同意, 馬上離婚, 不同意, 就耗著吧, 我不怕你死我活。
離婚後, 我從家裡搬了出來, 快速把孩子送去幼稚園, 自己上班的同時又做了一個兼職,
離婚五個月後, 一天下班不久, 前夫的姐姐來了, 之前我們相處的就不錯, 雖然我離開了他弟弟, 但我們之間依然保持著很好的關係。
姐姐說了幾句話後直截了當的對我說, 她搬去她女兒家住了,
接下來的一段時間, 姐姐每天打電話來, 最後姐姐的女兒也打來電話, 說起她媽媽對我的不肯接受的憤怒, 最後, 我到底搬過去了姐姐家。
如今, 好幾年過去了, 我和孩子依然住在姐姐的房子裡,
每當夜深人靜的時候, 我常常想, 我何其幸運, 遇見了這樣一位姐姐, 將來, 我必然把這份愛回報給她或者其他需要幫助的人身上, 也許, 這才是人活著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