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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資治通鑒,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成功也可能是失敗之母

令行期年, 秦民之國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數。 於是太子犯法。 衛鞅曰:“法之不行, 自上犯之。 太子, 君嗣也, 不可施刑。 刑其傅公子虔, 黥其師公孫賈。 ”明日, 秦人皆趨令。

​以上是資治通鑒原文, 新法實施一年之後, 秦國老百姓有上千人到都城吐槽新法不方便。 此時都城在雍城, 現在的寶雞鳳翔縣, 還不是咸陽。 吐槽的人這麼多, 一方面說明利益受損的人不少, 另一方面說明秦國老百姓有錢有膽, 能負擔得起去國都的路費, 而且膽子挺大, 敢妄議新法。
​連太子也對新法有抵觸, 他犯法了。 犯的什麼法?這裡沒說, 《史記商君列傳》也沒說。 我猜想, 大概是犯了衛鞅的第二條法。 太子軍功不夠, 卻享受了超標的待遇。 或者是強搶民女, 動手傷了人。

不管怎樣, 太子是犯了事, 秦國上下都等著看衛鞅如何應對。 所謂“衛鞅第一次, 秦國都在看”, 大家也許都想著看衛鞅的笑話, 變成“衛鞅第一次, 秦國都在笑”。
​衛鞅首先表態, 新法不能實行, 是因為上面的人犯法。 那時的價值觀是“刑不上大夫, 禮不下庶人”。

太子是王位繼承人, 不能判刑, 那就拿太子的師傅開刀。 “教不嚴, 師之惰”嘛, 至於“子不教, 父之過”, 就呵呵吧。 “王子犯法, 與庶民同罪”, 其實潛臺詞是王子犯法不會與庶民同罪, 就好比我們掛在嘴上的男女平等, 其實是男女不平等。 但是, 畢竟衛鞅這次刑上了大夫, 已經是一個很大尺度的突破。

秦國人一看太子的師傅都被判了, 第二天就服服帖帖遵紀守法了。 衛鞅推了一年的新法, 阻力巨大, 民怨沸騰。 借太子犯法這事, 殺雞儆猴, 一天就消除了阻力。 這搞法, 還是立木賞金的套路, 小成本大收益。 或許, 衛鞅一直在等待這樣一個反面典型, 剛好太子撞到槍口上, 成就了衛鞅的第二次成功行銷。
​但是,所謂失敗是成功之母,那成功就是失敗的兒子或者女兒,所以成功的背後往往站著偉大的失敗。衛鞅這次成功的行銷,也為他的失敗埋下了定時炸彈。

​但是,所謂失敗是成功之母,那成功就是失敗的兒子或者女兒,所以成功的背後往往站著偉大的失敗。衛鞅這次成功的行銷,也為他的失敗埋下了定時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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