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行期年,
秦民之國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數。
於是太子犯法。
衛鞅曰:“法之不行,
自上犯之。
太子,
君嗣也,
不可施刑。
刑其傅公子虔,
黥其師公孫賈。
”明日,
秦人皆趨令。
不管怎樣,
太子是犯了事,
秦國上下都等著看衛鞅如何應對。
所謂“衛鞅第一次,
秦國都在看”,
大家也許都想著看衛鞅的笑話,
變成“衛鞅第一次,
秦國都在笑”。
衛鞅首先表態,
新法不能實行,
是因為上面的人犯法。
那時的價值觀是“刑不上大夫,
禮不下庶人”。
秦國人一看太子的師傅都被判了,
第二天就服服帖帖遵紀守法了。
衛鞅推了一年的新法,
阻力巨大,
民怨沸騰。
借太子犯法這事,
殺雞儆猴,
一天就消除了阻力。
這搞法,
還是立木賞金的套路,
小成本大收益。
或許,
衛鞅一直在等待這樣一個反面典型,
剛好太子撞到槍口上,
成就了衛鞅的第二次成功行銷。
但是,所謂失敗是成功之母,那成功就是失敗的兒子或者女兒,所以成功的背後往往站著偉大的失敗。衛鞅這次成功的行銷,也為他的失敗埋下了定時炸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