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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情義的底線

唐朝中後期, 裴垍被提拔為宰相。 他的老友、在山西任縣令的高林聽說後, 專程來道賀。 裴垍很高興, 設宴與高林飲酒敘舊。 吃喝盡興後,

裴垍說:“你要沒什麼要緊事, 就在這裡多住些日子吧!”還拿出自己積攢的300兩銀子送給他。

高林很感動。 那之後, 他住在裴府, 吃吃喝喝。 一天, 高林醉醺醺地來找裴垍說:“你是朝廷的大紅人, 不如把我調到京城來, 弄個‘京府判司’當當?”裴垍為難地搖搖頭說:“你是有才能, 但這個職位不適合你。 ”

高林沒想到會碰釘子, 整夜都沒睡好。 第二天, 他帶著一張空白的公務信箋來找裴垍:“我父母年邁、子女還小, 可我那地方條件太艱苦, 你就在這上面隨便寫幾個字, 幫我在京城謀個差吧!”裴垍還是拒絕了。 高林不解地問:“您為何願意款待我, 卻不肯幫我這點小忙?”裴垍撕了那張公務信箋, 說:“我在這上面寫字就代表朝廷, 我怎能因與你有私交就亂來呢?300兩銀子可以送,

但一紙信箋卻不能隨便相贈, 像你這樣公私不分的人, 我又怎能調入京城?”

人不能不講情義, 但切忌因情義而逾越界限。 做到公私分明, 這便是重情義的邊界。

(摘自《組工文萃》2015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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