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7日, 西寧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對全市食品經營單位進行抽檢, 經抽檢結果顯示, 湟中縣"川香渝"火鍋店使用的底料中檢出"嗎啡"、"那可丁"。 由於"嗎啡"、"那可丁"屬於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 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且情節嚴重, 社會危害性大, 此行為涉嫌我國刑法144條"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目前, 此案已由西寧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移送西寧市公安局, 西寧市公安局於10月19日移交至湟中縣公安局查辦。
2017年7月27日, 西寧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對全市食品經營單位進行抽檢, 經抽檢結果顯示, 湟中縣"川香渝"火鍋店使用的底料中檢出"嗎啡"、"那可丁"。 由於"嗎啡"、"那可丁"屬於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 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且情節嚴重, 社會危害性大, 此行為涉嫌我國刑法144條"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目前, 此案已由西寧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移送西寧市公安局, 西寧市公安局於10月19日移交至湟中縣公安局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