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俗語:小老太太的裹腳布, 又臭又長。 對於封建社會裹腳的陋習, 多數史學家認為, 它起源於南唐時期。 史書有記載, 南唐後主李煜, 命人用黃金建造了蓮花台, 高六尺, 風花雪月夜, 令官女窅娘用白帛纏足, 裹得腳的形狀纖小彎曲, 如新月一般, 在蓮花臺上翩翩起舞, 似迴旋有淩雲之狀, “金蓮”之名, 就此傳開。
此後的一千多年, “裹足”就成了男權社會裡, 女子追求美的代價。 在封建社會裡, “女子無才便是德”, “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是大家閨秀們爭相效仿以及遵守的女德。 “裹足”就是最好的方式, 從小就要纏上白帛的女子,
蓮, 清也, 濯清漣而不妖。 小巧的三寸金蓮, 在封建時期的士大夫眼裡, 或許它代替著女子的忠潔, 來滿足這些男人變態的戀足欲望。 《水滸傳》裡的武大郎娶了嬌美娘潘金蓮, 生的一張美麗動人的模樣,
北宋著名的文學家蘇軾, 有一首讚美三寸金蓮的詞《菩薩蠻》, 詠歎纏足, “塗香莫惜蓮承步, 長愁羅襪淩波去;只見舞回風, 都無行處蹤。 偷立宮樣穩, 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 須從掌上看。 ”可見, “纏足”在宋朝確實是一種風行的時尚。 《輟耕錄》雲:“元豐(宋神宗年號)以前猶少裹足, 宋末遂以大足為恥。 ”南宋的江南一帶, “裹足”之風氣, 一時盛起。
蒙元時期, 豪放的草原民族, 對漢族女子纏足並沒有刻意的管制, 報以支持的態度。 所以, 這種陋習並沒有得到什麼改善, 反而在文人、士大夫的鍾情下, 衍生了許多匪夷所思的“玩法”, 如元末著名詩人楊維楨用纖足妓女的鞋子“載盞行酒, 謂之‘金蓮杯’”。 金蓮杯的出現, 也不難看出元末社會風氣的腐落。
滿清入關後, 清太祖實行了“剃髮易服”, 他對“纏足”的陋習十分不滿,
直至民國期間, 孫中山先生發出禁纏足的文告, “通飭各省一體勸禁。 其有故違禁令者, 予其家屬以相當之罰。 ”
裹足在我國一千多年的歷史上, 一直是封建男權社會對女性身體的極大殘害, 不論什麼時期、其形狀如何, 這種扭曲的“病態美”, 不僅影響一個女子足部血液迴圈, 而且在裹足時, 對骨骼的造成的損壞, 導致骨骼畸形。 在身心上, 它限制了女性的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