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雙十一”購物狂歡即將到來, 網路電商各種促銷活動令人眼花繚亂。 在這場消費“盛宴”的背後, 也暗藏各種損害消費者權益的“陷阱”。
線民認為, 一方面, “剁手黨”們一定要擦亮眼睛, 警惕消費“陷阱”。 另一方面, 相關部門的監管不能缺位元, 需要及時跟進, 與此同時, 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淨化網購生態環境。
“動心”也要“當心”
線民“陳經”認為, “雙十一”是中國市場消費實力一張亮麗的名片。 高速增長的網購消費, 也是經濟增長的亮點之一。 中國經濟要繼續維持良好的增長勢頭, 無疑需要更多轉向消費拉動。
不過, 有線民提醒, 面對令人心動的打折促銷商品, 消費者“動心”也要“當心”。
線民“金雪軍”認為, “雙十一”營造了國內一年一度的消費狂歡, 其影響力也逐漸擴大到全球。 但在國內市場,
監管應及時跟上
對於一些不良商家“先漲價再打折, 以次充好, 以假充真”等作法, 消費者深惡痛絕。 線民呼籲監管部門不能缺位。 線民“kid浩然”說:“參加了兩次‘雙十一’。 已經看透了。 有些不良商家先漲價再打折再送券, 其實是套路, 跟平時價格相差無幾。 ”
線民呼籲, 必須對一些商家刷單製造虛假銷量和好評、商品卻以次充優等行為進行嚴懲。 針對往年“雙十一”網路集中促銷活動中, 消費者關注度很高的“先漲價再打折”“有價無貨”“虛構交易”等問題, 國家工商總局日前已印發通知, 要求各地提前採取行政告誡、聯合座談約談、發佈典型案例等方式,
還有線民表示, 事實上, 我國網路購物生態環境正日益走向法治化。 懲治刷單、網路水軍、互聯網平臺惡意不相容, 將有法可依。 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近期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 其中, 對虛假宣傳的具體內容進一步細化和明確, 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銷售狀況、用戶評價刷單, 作出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內容。 第二十條明確, “情節嚴重的, 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
來源 / 經濟參考報
編輯 / 武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