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歷史上, 伴隨每個王朝的建立, 都邑有一套固定的程式化的衣飾軌制。 香港文匯報昔日刊文稱, 這類軌制不只為禮教所保護, 並且植根於人們的內心深處, 不敢隨意超越。 然則跟著社會風尚的變更, 特別是當一個王朝的控制力日漸減弱的時候, 人們對衣飾求新求異就會成為一種必定, 從而引起正統人士的不滿, 謂之“服妖”, 以致以為是亡國之兆。 明清兩代便是顯例。
明清兩代“服妖”風尚各別, 本色則一, 均為人們對打扮求新求異生理的一種反應。 按照中國傳統觀點, 衣冠干係人倫風俗, 以是要設置各種條條框框加以限定, 但所謂物極必反, 限定得越兇悍, 反彈得越激烈, “服妖”未嘗不是如斯?如果將衣飾的功能看得簡略一些, 對下民的穿著打扮隨意不去干涉, 又那邊會有“服妖”的市場呢?
如明法典規矩, 只需王公貴族、官員, 才華應用美麗、綾史等衣飾面料, 百姓則只能用綢、素紗, 至於販子, 因為位居四民之末, 是朱元璋要大力遏制的工具, 更是連綢、紗都禁絕應用, 只能用絹和布了。 衣飾品級軌制可不是說說好玩的。 主要從面料、格式、尺寸、色彩四個方面, 建立了明朝衣飾軌制。 這套衣飾軌制的中心內容是貴賤有別,
今後, 隨著經濟發展迅速, 更加繁華, 王陽明的心學等所謂“詭辭欺世”也漸入民氣, 這些都為人們的物質生活改良, 分外是在衣飾上打破傳統品級鎖鏈打下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