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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農村改革已確定,三項措施整改現存問題,受益農民增多

在過去, 在咱農民口中經常說的一句話是:“要想富, 先修路, 少生孩子多種樹。 ”確實, 因為交通不便, 咱農民自己種出來的農產品走出去受限。 這些年, 隨著鄉村道路的修建, 基本上已經解決了農村農產品走不出去的困境。

圖文無關, 圖片來源於網路

但是, 道路問題解決了。 新的問題又來了, 隨著農民們生活水準的提高, 農村民主問題已經成為阻礙農村經濟發展的障礙。 比如來說, 真正有能力的人不能成為大家的領頭人, 往往帶頭人卻沒有能力、沒有創新。

針對這一問題, 2018年農村將會針對現存問題進行整改。 主要有三大措施。

措施一:第一書記下農村

圖文無關, 圖片來源於網路

就是在現在, 很多農村地區都存在這樣的現狀, 村長、村支書、會計等所有職位由一人代理執行, 所以在部分農村, 民主生活基本沒有。 而現在, 決定從各級機關優秀幹部中抽出部分年輕幹部, 在原有職位基礎上, 擔任各個村莊的第一書記。

這樣的好處在於, 第一書記不是本村村民, 所以免去中間拉幫結派的事件發生。 讓農村村民政治生活更加民主。

第二, 村幹部的任免嚴格限制

即使現在, 部分農村的村幹部都是由一些土豪擔任,

甚至有的村莊中出現為了選舉拉票的現象。 2018年, 對於農村村幹部的任免, 明確規定以下幾類人不能擔任村幹部。

第一類, 有過犯罪記錄的人員不得擔任村幹部;

圖文無關, 圖片來源於網路

第二類, 曾經在擔任村委會成員, 犯過錯誤者不得擔任村幹部;

第三類, 有過吸毒經歷的人不得擔任村幹部。

第三, 在村幹部選舉過程中, 出現以下情況, 本次選舉無效, 需要重新選舉。

過去出現很多這樣的選舉, 選舉剛剛結束, 就有很多農民提出反對意見。 所以, 以後出現選舉人三分之二以上不同意擔任的, 不得出任村幹部。 在選舉過程中, 有拉票的行為, 這次選舉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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