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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少年星

評選準則及說明

一、參賽組別:

學前組、兒童組、少年組、青年組

1、學前組—4-6周歲(幼稚園)

2、兒童A組—7-9周歲(小學1-3年級)

3、兒童B組—10-12周歲 (小學4-6年級)

4、少年A組—13-15周歲(初中生)

5、少年B組—16-18周歲(高中生)

6、青年組—19-25周歲(分專業組和業餘組)

注:專業組為大、中專藝術院校、藝術系的學生, 藝術團體演員, 專業從事藝術工作的人員;其它為業餘組。

二、參賽項目:

聲樂類、器樂類、舞蹈類、語言類、表演類、書畫類

1、聲樂類—童聲、美聲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 二重唱、組合、合唱等

2、器樂類—西洋器樂、民族器樂

3、舞蹈類—民族民間舞、現代舞、芭蕾舞、兒童舞蹈、體育舞蹈、街舞等

4、語言類—朗誦、講故事、相聲、小品、音樂劇

5、表演類—戲曲、模特表演、武術、雜技

6、書畫類—書法、繪畫、工藝美術

三、參賽要求:

1、聲樂類:自選歌曲一首, 比賽時間4分鐘以內;

2、器樂類:自選曲目一首;重現部分不演奏;4分鐘以內, 超時叫停;

3、舞蹈類:自選作品, 比賽時間獨舞、雙人舞4分鐘、群舞5分鐘以內;

4、語言類:比賽時間4分鐘以內, 道具自備, 大型或特別道具提前報組委會, 費用自理;

5、表演類:比賽時間4分鐘以內, 道具自備, 大型或特別道具提前報組委會, 費用自理;

6、書畫類:

(1)繪畫作品:包括彩色水筆劃、油彩粉筆畫、水粉畫、中國畫、版畫、裝飾畫、漫畫、線描等。 繪畫作品不超過40×60釐米(四開大小), 使用材料和表現形式不限, 參賽作品須為原作。

(2)書法作品:毛筆書法、硬筆書法、篆刻等。

規格不大於宣紙四尺斗方, 受規格限制, 作品請勿裝裱。 表現形式不限, 參賽作品須為原作。

(3)工藝美術:包括剪紙、工藝繪畫、雕刻、編結等, 參賽作品須為原作。

四、評審標準, 評審要素:

專業水準、專業技巧、表現力、舞臺形象。

①器樂類(包括西樂和民樂)

1、要求在演奏中音準和節奏的把握準確、到位;

2、在演奏中要有一定的表現力, 能夠比較完整、清晰地表現出樂曲的主題;

3、演奏樂曲要求完整、流暢、同伴奏的配合要默契;

4、演奏技巧較好, 弓法準確, 吐音清楚;

5、演奏姿態要自然、端正;著裝要大方、得體、颱風較好。

②聲樂類

1、要求演唱者吐字清楚、氣息自然;

2、要求在演唱中音準較好, 節奏準確;

3、演唱要有感情, 能夠通過歌聲表達歌曲的內涵;

4、同伴奏的配合要準確、默契;

5、在演唱中形體動作要舒展、到位、自然;

6、大合唱節目要求指揮、服裝要統一。

③舞蹈類

1、參選舞蹈內容要積極、健康、豐富多彩、編舞要新穎, 多樣化;

2、選手要求基本功扎實、動作到位;

3、選手在表演中要有豐富的表現力, 能夠通過肢體語言較完整表現作品主題;

4、同伴奏音樂的配合要默契、準確。

④表演類

節目內容要積極向上、活潑健康;要求選手吐音清晰、發音標準;能夠善於運用語言或肢體語言技巧表達感情;對作品主題有較好的領悟能力, 能夠做到聲情並茂。 戲曲類要求發音準確, 唱腔要字正腔圓, 動作要自然、協調。

⑤服裝展示

1、展示服裝要符合少年兒童的實際年齡, 要健康活潑;

2、要求表演者形體自然、動作舒展、姿態優美到位;

3、表演者的動作能很好地結合伴奏音樂展示服裝的主題。

五、參賽說明:

(1)所有項目分個人節目、集體節目(組合);

(2)參選節目內容健康向上, 符合年齡特徵;參加獨奏的選手必須背譜;

(3)比賽超時, 評委將按鈴叫停, 選手中止比賽, 按鈴叫停不影響評分;

(4)賽場提供CD機和基本音響條件, 不提供耳麥;

(5)伴奏一律要求使用單曲CD或MP3格式單曲伴奏;

(6)器樂類除鋼琴、架子鼓外, 其他樂器由選手自備, 音準自調;

(7)選手服裝、道具、化妝自理(組委會外聘化妝團隊費用自理);

(8)模特表演服裝限三套以內;

(9)所有選手請穿演出服, 按照工作人員引導按規定入場;

(10)書畫類參賽作品版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 作者享有署名權。 主辦單位有權保留作品且在相關活動中使用(包括展出,

在媒體及宣傳資料上使用, 如網站, 海報, 出版物等), 不另付稿酬。

六、評選程式:

(1)所有專案均分為地方選拔比賽和全國總決賽兩個階段。

(2)地方選拔賽取得三等獎或銅獎以上的選手, 獲得晉級全國總決賽的資格。

(3)全國總決賽進行一輪比賽, 按組別、項目分開評獎。

(4)參賽序號由電腦自動排序生成, 在報到當日公佈比賽序號、時間、賽場。

(5)選手按序號所在的時間提前到達賽場;憑選手證進入賽場;

(6)比賽時由工作人員現場統計分數, 於每小組比賽結束後公佈總平均分, 評委現場點評;

(7)全部比賽結束後由總評審評出獎項, 獲獎證書、獎盃或獎牌次日在全國組委會辦公室領取或由領隊發放。

(8)獲獎選手資料錄入官網資料庫對外展示。

七、評委聘請:

初、複賽評委由各分賽區聘請,各項目評委人數3人以上,其中三分之二的評委需具備二級演員或副高以上職稱。總決賽評委由大賽組委會聘請的著名藝術家、專家組成,各項目評委人數至少在5人以上,其中三分之二的評委需具備一級演員或正高以上專業職稱。

參賽榮譽和獎項設置

一、選手獎項設置及權益

(1)全國總決選:按類別和組別,各設:金獎、銀獎、銅獎、優秀獎;

(2)複賽:複賽分為金、銀、銅獎,獲得金獎、銀獎的選手可晉級全國總決賽;

(3)初賽:初賽設一、二、三等獎,獲得一、二等獎的選手晉級複賽。

(4)網路賽區優勝者直接晉級全國總決選。

(5)全國總決選獲獎選手,均可獲得由主辦單位頒發的獲獎榮譽證書。分選區獲獎選手均可獲得由分選區組委會頒發的獲獎證書。

(6)活動代言:從入圍全國總決選的30名選手中選出,為全國活動代言人。

(7)銅獎以上的選手或節目獲得參加“2018中美國際青少年藝術節”的資格,並獲得公益基金贊助;

(8)此前獲得全國各類藝術比賽一等獎的選手可通過分賽區組委會直接推薦參加全國總決選。

二、輔導老師獎項

(1)所有銀獎以上的選手的指導老師獲得由主辦方授予的“先進藝術教育工作者”榮譽稱號,頒發榮譽證書。

(2)金獎選手的老師可推薦加入中國藝術教育研究院,成為全國會員。

三、團隊、單位獎項

(1)對於組織工作突出,成績優異的學校、培訓機構,經審查後,由主辦方授予“先進藝術教育單位”的榮譽稱號,頒發榮譽證書和銅牌;

(2)對於在本次活動中組織工作突出的地方組委會,將授予“優秀組織單位”的榮譽稱號,頒發榮譽證書和銅牌;

四、特別榮譽

1、獲得“中國少年星榮譽”稱號,獲得組委會頒發的榮譽證書、獎盃。

2、文藝晚會優秀節目將在中央電視臺少兒頻道、北京衛視、河南衛視進行播出;演出視頻上傳中國網路電視臺、優酷、愛奇藝等視頻專題。

3、獲得新華網、騰訊網、人民網、新浪網等主流媒體重磅宣傳。

4、優秀獲獎選手推薦參加中央電視臺少兒頻道的藝術欄目。

5、決賽勝出者將有機會和著名歌唱家同台演出,留下美好瞬間。

溫馨提示

活動最終解釋權歸活動實施方所有

(8)獲獎選手資料錄入官網資料庫對外展示。

七、評委聘請:

初、複賽評委由各分賽區聘請,各項目評委人數3人以上,其中三分之二的評委需具備二級演員或副高以上職稱。總決賽評委由大賽組委會聘請的著名藝術家、專家組成,各項目評委人數至少在5人以上,其中三分之二的評委需具備一級演員或正高以上專業職稱。

參賽榮譽和獎項設置

一、選手獎項設置及權益

(1)全國總決選:按類別和組別,各設:金獎、銀獎、銅獎、優秀獎;

(2)複賽:複賽分為金、銀、銅獎,獲得金獎、銀獎的選手可晉級全國總決賽;

(3)初賽:初賽設一、二、三等獎,獲得一、二等獎的選手晉級複賽。

(4)網路賽區優勝者直接晉級全國總決選。

(5)全國總決選獲獎選手,均可獲得由主辦單位頒發的獲獎榮譽證書。分選區獲獎選手均可獲得由分選區組委會頒發的獲獎證書。

(6)活動代言:從入圍全國總決選的30名選手中選出,為全國活動代言人。

(7)銅獎以上的選手或節目獲得參加“2018中美國際青少年藝術節”的資格,並獲得公益基金贊助;

(8)此前獲得全國各類藝術比賽一等獎的選手可通過分賽區組委會直接推薦參加全國總決選。

二、輔導老師獎項

(1)所有銀獎以上的選手的指導老師獲得由主辦方授予的“先進藝術教育工作者”榮譽稱號,頒發榮譽證書。

(2)金獎選手的老師可推薦加入中國藝術教育研究院,成為全國會員。

三、團隊、單位獎項

(1)對於組織工作突出,成績優異的學校、培訓機構,經審查後,由主辦方授予“先進藝術教育單位”的榮譽稱號,頒發榮譽證書和銅牌;

(2)對於在本次活動中組織工作突出的地方組委會,將授予“優秀組織單位”的榮譽稱號,頒發榮譽證書和銅牌;

四、特別榮譽

1、獲得“中國少年星榮譽”稱號,獲得組委會頒發的榮譽證書、獎盃。

2、文藝晚會優秀節目將在中央電視臺少兒頻道、北京衛視、河南衛視進行播出;演出視頻上傳中國網路電視臺、優酷、愛奇藝等視頻專題。

3、獲得新華網、騰訊網、人民網、新浪網等主流媒體重磅宣傳。

4、優秀獲獎選手推薦參加中央電視臺少兒頻道的藝術欄目。

5、決賽勝出者將有機會和著名歌唱家同台演出,留下美好瞬間。

溫馨提示

活動最終解釋權歸活動實施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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