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威烈王二十三年, 是《資治通鑒》的起始年, 為什麼司馬光要從這年開始寫呢?因為這一年發生了一件大事——三家分晉。
晉國曾經是春秋時代的龐然大物,
三家分晉的根源要從晉文公的父親晉獻公說起。 晉獻公的寵妃驪姬, 為了立自己所生的奚齊為太子, 驅逐了太子申生、公子重耳和夷吾。 但是幾經波折, 公子重耳重新回到晉國, 成為春秋一霸, 是為晉文公。 從晉獻公開始, 晉國便不再分封公子、公孫為貴族。
晉國可以看作歷史車輪從封建時代向皇權時代行駛過程中的一次失敗嘗試:封建時代以血緣為紐帶,
相比之下, 後世的皇權時代則大多優待宗室但是不賦予其實權, 朝廷採用推薦或科舉等方式來選拔職業官僚, 一定程度上做到了任人唯賢。 可這樣做的缺點是太有能力的大臣可能會造反, 於是, 皇帝們把權力切割得很細, 讓這些官僚相互制約, 從而減少挑戰皇權這類情況的發生。 可惜晉獻公之後的晉國統治者防住了宗室, 卻分封了異姓卿大夫,
分晉的三家也就是後來戰國七雄裡面的趙、魏、韓。 西元前403年, 三家的“掌門人”分別被周威烈王冊封為諸侯, 與晉侯並列, 即趙烈侯、魏文侯和韓景侯。 這一年也被司馬光作為春秋和戰國時期的分界點。 又過了半個世紀, 韓和趙瓜分了晉國最後的領地, 韓國的相國韓玘殺了最後一任晉國君主晉靜公。 至此, 晉國徹底滅亡。
三家為什麼要分晉?
政治上的好處自然無須多言, 成為諸侯的一員畢竟名正言順, 手下的“從龍之臣”也可以各自高升。
首先, 三家各自劃定疆土, 就加強了對自己屬下民眾的約束權。 雖然在春秋戰國時期, 還沒有如今這樣完善的簽證和邊境管理制度, 但是在兩國交界的重要關隘處, “分晉”後便有重兵把守盤查, 無形中增加了人員和資本流動的成本。 如此, 雖然不利於吸引其他國家的人才, 但是有助於保有本土的人才。 如果進一步分析, 大商人和遊說列國的策士並不會被國境線擋住, 但是小商人和底層勞動者恐怕就沒有那麼幸運了。
同樣,脫歐於英國而言,高端的人才流動不會受到太多的影響,但對歐盟國家的體力勞動者來說,恐怕英國的工作許可門檻就提高了——其實英國對歐盟的勞動力流動政策不滿,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東歐的藍領移民不受控制地增加,導致英國不得不減少歐盟外的移民配額。
更深層次上來說,三家分晉也好,英國脫歐也罷,都開啟了制度競爭的大門。在三家分晉後不久,魏國率先開始李悝變法,成為天下諸侯的翹楚,後來韓國也有申不害變法,趙國則有趙武靈王“胡服騎射”。各個國家都根據自己的情況因地制宜地出臺相應的政策,以吸引更多人才。歐盟內部,因為勞動力和人員的自由流動,任何制度上的創新在吸引來有用人才的同時,也會吸引來很多享受福利的內部移民。久而久之,這種制度上的創新所創造出來的繁榮就會被蜂擁而至的福利移民對沖掉,故而國家也沒有太大的動力進行制度創新。現在分開了,雖然貿易上的摩擦多了,但是國家也有動力開始著手“制度競爭”了。
其次,獨立的國家擁有完整的貨幣發行權。三家分晉之前,儘管韓、趙、魏的大夫已經掌握了實權,但是要發行貨幣還得商量著來,並且得使用統一的貨幣。如果魏國經濟發達一些,韓國經濟低迷一些,在統一貨幣的前提下,很難施行一碗水端平的貨幣政策。現在成了獨立的諸侯國,各個國家就可以在經濟和貨幣政策上改弦更張。英國在脫歐前雖然並沒有使用歐元,但是在貨幣政策上很多時候依然要與歐盟總部相互妥協,顯而易見,脫離了歐盟的英國在政策上會獲得更大的靈活性。
再次,分家之前,在“國際社會”上晉國仍然是作為一個國家和其他諸侯打交道的,儘管三家的利益不可能完全重合,但是對外以一種聲音說話,出兵的時候也是三家共同出兵,簽訂“國際合約”的時候也是以晉國的名義共同簽署的。但是分家之後,再簽署戰、和條款的時候,就是各顧各家了。晉國是強國,合三晉(後世把韓、趙、魏稱為“三晉”)之力,在面對秦國、楚國時往往擁有更好的談判籌碼,單獨的韓、趙、魏是不是就不行了呢?
這個問題要分兩個角度來看。一方面確實如上所說,三晉合力肯定比其中任何一方都要強大,更能得到對方的重視。但是另一方面,分開後三個國家各自在外交政策上的靈活性也增加了,比如魏國和秦國一直在搶奪河西之地,如果三晉在一起的話,趙國顯然不可能和秦國保持多麼友好的關係。但是現在分開了,魏國和秦國繼續打,而趙國的發展方向是向東打中山國和燕國,那麼就可以在戰略上單獨與秦國建立起更加積極的關係。
在英國公投脫歐這件事情上也是如此。誠然,英國的6000萬人口無法與歐盟5億人的大市場等量齊觀,但是之前中國和歐盟的投資協定談判遲遲沒有結果,未嘗不是因為歐盟內部關係錯綜複雜,需要照顧方方面面的因素。如果英國單獨和中國進行投資協定談判,所謂船小好掉頭,或許討價還價的地位沒有在歐盟時那麼高,卻有可能制定出更符合雙方利益的條款,達到雙贏的目的。
在三家分晉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三晉依然同氣連枝。終魏文侯一世,三晉在重大的軍事行動上依然保持著高度一致。直到魏武侯當政的時候才第一次爆發三晉內戰。如同英國脫歐一樣,英國和歐盟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依然會相互需要,德、法、英三國的軸心地位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並不會因其不在歐盟而有根本上的改變。
所以從另一個角度看,脫歐帶來的震盪可能並沒有很多人想像的那麼大。
人生活在社會中,都會被打上一個或者多個團體的標籤。那麼作為一個團體的成員,與非成員的區別是什麼呢?比如說高爾夫俱樂部會員,消費者通過繳納年費成為會員,然後獲得一張會員卡,會員卡給會員帶來以下特權:每次打球只需要支付較低的費用。在這裡繳納會費是團體成員需要承擔的義務,而打球費用的折扣則是其所能享受的權利。
那麼設想一下,如果一個消費者說:“我不願意拿你們俱樂部的會員卡,但是我希望單獨簽一個合同,每年交給俱樂部同樣的費用,然後可以享受和會員一樣的折扣,如何?”顯然,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成為不是會員的會員,和正式的會員承擔相同的義務,也享受相同的權利。
同樣的道理,英國雖然脫離了歐盟,但是這僅僅代表英國扔掉了歐盟的“會員卡”,英國要和歐盟商討的“離開條款”才是實質性的內容。
可以設想這麼一種極端的條款:英國作為歐盟外國家,承擔所有之前在歐盟內所承擔的義務,繳納所有之前在歐盟內繳納的資金,同樣也享受所有之前在歐盟內所享受的權利。在這種情況下,英國將成為實質上的歐盟“編外成員”,除了名分,歐盟諸國和英國之間的關係不會發生任何變化。
當然,上述情況只是一種極端的假設,事實上很難發生。在英國最為看重的移民問題上,英國肯定不會追隨歐盟的步調,而歐盟也不可能給英國作為歐盟成員國時的所有優惠。但是“離開條款”漫長的討價還價過程總會讓英國和歐盟之間互相妥協,從而使得英國脫歐給英國自身和歐盟帶來的震盪盡可能降低。因此,從長期來看,脫歐的影響可能更多的是心理上和名義上的。
(摘自《公務員文萃》2017年第十期)
同樣,脫歐於英國而言,高端的人才流動不會受到太多的影響,但對歐盟國家的體力勞動者來說,恐怕英國的工作許可門檻就提高了——其實英國對歐盟的勞動力流動政策不滿,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東歐的藍領移民不受控制地增加,導致英國不得不減少歐盟外的移民配額。
更深層次上來說,三家分晉也好,英國脫歐也罷,都開啟了制度競爭的大門。在三家分晉後不久,魏國率先開始李悝變法,成為天下諸侯的翹楚,後來韓國也有申不害變法,趙國則有趙武靈王“胡服騎射”。各個國家都根據自己的情況因地制宜地出臺相應的政策,以吸引更多人才。歐盟內部,因為勞動力和人員的自由流動,任何制度上的創新在吸引來有用人才的同時,也會吸引來很多享受福利的內部移民。久而久之,這種制度上的創新所創造出來的繁榮就會被蜂擁而至的福利移民對沖掉,故而國家也沒有太大的動力進行制度創新。現在分開了,雖然貿易上的摩擦多了,但是國家也有動力開始著手“制度競爭”了。
其次,獨立的國家擁有完整的貨幣發行權。三家分晉之前,儘管韓、趙、魏的大夫已經掌握了實權,但是要發行貨幣還得商量著來,並且得使用統一的貨幣。如果魏國經濟發達一些,韓國經濟低迷一些,在統一貨幣的前提下,很難施行一碗水端平的貨幣政策。現在成了獨立的諸侯國,各個國家就可以在經濟和貨幣政策上改弦更張。英國在脫歐前雖然並沒有使用歐元,但是在貨幣政策上很多時候依然要與歐盟總部相互妥協,顯而易見,脫離了歐盟的英國在政策上會獲得更大的靈活性。
再次,分家之前,在“國際社會”上晉國仍然是作為一個國家和其他諸侯打交道的,儘管三家的利益不可能完全重合,但是對外以一種聲音說話,出兵的時候也是三家共同出兵,簽訂“國際合約”的時候也是以晉國的名義共同簽署的。但是分家之後,再簽署戰、和條款的時候,就是各顧各家了。晉國是強國,合三晉(後世把韓、趙、魏稱為“三晉”)之力,在面對秦國、楚國時往往擁有更好的談判籌碼,單獨的韓、趙、魏是不是就不行了呢?
這個問題要分兩個角度來看。一方面確實如上所說,三晉合力肯定比其中任何一方都要強大,更能得到對方的重視。但是另一方面,分開後三個國家各自在外交政策上的靈活性也增加了,比如魏國和秦國一直在搶奪河西之地,如果三晉在一起的話,趙國顯然不可能和秦國保持多麼友好的關係。但是現在分開了,魏國和秦國繼續打,而趙國的發展方向是向東打中山國和燕國,那麼就可以在戰略上單獨與秦國建立起更加積極的關係。
在英國公投脫歐這件事情上也是如此。誠然,英國的6000萬人口無法與歐盟5億人的大市場等量齊觀,但是之前中國和歐盟的投資協定談判遲遲沒有結果,未嘗不是因為歐盟內部關係錯綜複雜,需要照顧方方面面的因素。如果英國單獨和中國進行投資協定談判,所謂船小好掉頭,或許討價還價的地位沒有在歐盟時那麼高,卻有可能制定出更符合雙方利益的條款,達到雙贏的目的。
在三家分晉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三晉依然同氣連枝。終魏文侯一世,三晉在重大的軍事行動上依然保持著高度一致。直到魏武侯當政的時候才第一次爆發三晉內戰。如同英國脫歐一樣,英國和歐盟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依然會相互需要,德、法、英三國的軸心地位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並不會因其不在歐盟而有根本上的改變。
所以從另一個角度看,脫歐帶來的震盪可能並沒有很多人想像的那麼大。
人生活在社會中,都會被打上一個或者多個團體的標籤。那麼作為一個團體的成員,與非成員的區別是什麼呢?比如說高爾夫俱樂部會員,消費者通過繳納年費成為會員,然後獲得一張會員卡,會員卡給會員帶來以下特權:每次打球只需要支付較低的費用。在這裡繳納會費是團體成員需要承擔的義務,而打球費用的折扣則是其所能享受的權利。
那麼設想一下,如果一個消費者說:“我不願意拿你們俱樂部的會員卡,但是我希望單獨簽一個合同,每年交給俱樂部同樣的費用,然後可以享受和會員一樣的折扣,如何?”顯然,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成為不是會員的會員,和正式的會員承擔相同的義務,也享受相同的權利。
同樣的道理,英國雖然脫離了歐盟,但是這僅僅代表英國扔掉了歐盟的“會員卡”,英國要和歐盟商討的“離開條款”才是實質性的內容。
可以設想這麼一種極端的條款:英國作為歐盟外國家,承擔所有之前在歐盟內所承擔的義務,繳納所有之前在歐盟內繳納的資金,同樣也享受所有之前在歐盟內所享受的權利。在這種情況下,英國將成為實質上的歐盟“編外成員”,除了名分,歐盟諸國和英國之間的關係不會發生任何變化。
當然,上述情況只是一種極端的假設,事實上很難發生。在英國最為看重的移民問題上,英國肯定不會追隨歐盟的步調,而歐盟也不可能給英國作為歐盟成員國時的所有優惠。但是“離開條款”漫長的討價還價過程總會讓英國和歐盟之間互相妥協,從而使得英國脫歐給英國自身和歐盟帶來的震盪盡可能降低。因此,從長期來看,脫歐的影響可能更多的是心理上和名義上的。
(摘自《公務員文萃》2017年第十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