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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百姓“福利”再升級!全面落實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和醫保協定(定點)醫院互認制度

我省多部門聯合下發《通知》要求

全面落實省內異地就醫

直接結算和醫保協定(定點)醫療機構互認制度

11月9日, 甘肅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甘肅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和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關於全面落實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和醫保協定(定點)醫療機構互認制度的通知》, 要求全面落實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和醫保協定(定點)醫療機構互認制度。

《通知》明確各協定(定點)醫療機構醫保報銷互認。 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患者在參保地以外協定(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只要就診醫療機構為當地城鄉居民醫保協定(定點)醫療機構, 且患者就醫符合分級診療制度規定, 無論醫療機構舉辦主體是公辦、社會辦, 無論其經營性質是營利、非營利, 各級城鄉居民醫保經辦機構都要與本地區確定的協定(定點)醫療機構同等對待, 不得以醫療機構性質為由, 或以非本地區城鄉居民醫保協定(定點)醫療機構為由拒絕為患者辦理報銷手續。

《通知》還明確協定(定點)醫療機構轉診互認。 參保患者按照規定辦理了轉診手續, 即可自主選擇相應級別的醫療機構就醫, 報銷比例按照參保地相應級別醫療機構執行(未定級的社會辦醫療機構根據其規模、服務能力等, 參照公辦醫療機構確定級別)。

同時,

落實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 各級城鄉居民醫保管理經辦機構要按照省醫改辦、省衛生計生委、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於印發甘肅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要求, 認真落實住院費用總額預付制度, 按時、定期將預付資金劃撥到各協定(定點)醫療機構, 並督促協定(定點)醫療機構完成醫院資訊系統與城鄉居民醫保經辦資訊系統聯通, 為參保患者提供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一站式結報服務。 還要嚴格轉診制度, 參保患者要按照分級診療制度規定辦理轉診手續, 否則不予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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