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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降的“國情”與“公例”,李鴻章殺降何以會惹得洋人勃然大怒

史海鉤沉32:殺降的“國情”與“公例”

在太平天國後期, 蘇州城是忠王李秀成苦心經營的重鎮, 是蘇福省的省會。 李秀成想將其建為第二個天京, 由此可知, 蘇州城對太平天國的重要性。 攻克蘇州, 是翦滅太平天國十分重要的一步。

1863年春, 李鴻章率淮軍和洋人戈登率領的“常勝軍”陸續攻佔常熟、太倉、昆新、吳江和江陰等處後, 於是年11月中旬兵臨蘇州城下。

李鴻章像

蘇州太平軍守將慕王譚紹光領導太平軍將士浴血奮戰, 打退了敵人一次又一次的進攻。 由於久攻不下、傷亡慘重, 李鴻章深知如果繼續強攻將會付出更為慘重的代價, 這顯然是他不願意見到的。 於是他決定採取“智取”, 策反太平軍守將。 除了慕王譚紹光之外, 守城的太平軍將領還有納王郜永寬、康王汪安鈞、甯王周文嘉、比王伍貴文這“四王”和張大洲、汪花班、汪有為、範起發這“四大天將”, 他們控制著蘇州城內四分之三的兵力和六個城門中的四個,

卻與主帥譚紹光一向不和。 常勝軍首領戈登通過奸細瞭解了這一情況, 特別是知道了納王郜永寬有投降之意, 便主張誘降納王, 從而達到智取的目的。 他的建議為李鴻章採納, 而且淮軍攻城主將之一的程學啟本是太平軍降將, 他手下的副將鄭國魁與郜永寬等人本就是舊相識。 經過一番秘密聯絡, 郜永寬在11月28日派康王汪安鈞潛入清軍大營, 與戈登、程學啟開始了談判。 幾天後, 郜永寬在蘇州城外陽澄湖親自與戈登、程學啟商議降約。 雙方約定, 郜謀殺主帥譚紹光, 取其首級並獻城降清, 而戈登、程學啟承諾保證郜永寬及其部下的性命, 並給副將永寬等八人一定的官職,
賞賜郜本人二品武職, 由戈登做擔保人。 12月4日, 郜永寬等八人趁著在慕王府議事的機會殺了譚紹光, 割下其首級。 第二天, 郜將他的頭顱送達程學啟處, 並大開城門迎接清軍入城, 清方誘降成功, 終於“兵不血刃”地拿下了蘇州城。

然而, 李鴻章非但沒有履行約定保全投降者的性命, 反而設計殺害了這八位降將。 正當這八名降將來到李鴻章營中, 滿懷希望地準備接受紅領花翎時, 埋伏在帳的武士一擁而上, 立馬斬下了他們的頭!同時, 清軍在城內大開殺戒, 蘇州一帶口音者被放歸, 而南京以上口音則“不分良莠盡殺”, 城內數萬太平軍冠軍在毫無戒備中被誅殺。 李鴻章及清軍的背信棄義、刻骨殘忍在這次殺降事件中體現得淋漓盡致。

當聽到李鴻章殺降的消息後, 戈登勃然大怒, 他認為這是最無恥的背信棄義的行為, 而且他還曾信誓旦旦地為降將作保, 他認為這是對自己人格赤裸裸的侮辱。 於是他提著洋槍要找李鴻章算帳。 李鴻章聞訊大驚, 連忙躲了起來, 以後的幾天, 戈登都一直在尋找李鴻章。 由於他始終找不著李鴻章, 戈登憤然留下一分最後通牒, 要求李鴻章下臺, 不然他就率“常勝軍”進攻淮軍, 將所攻佔的城池再交還太平軍。 然後, 他就率軍返回昆山, 同時交給英國駐華公使布魯斯寫信, 要求英國政府干預, 迫使李鴻章下臺。 英國駐華陸軍司令伯郎也從上海趕到昆山, 與戈登商定“常勝軍”由其節制, 不再受李鴻章及清政府調遣的問題,

借此從中方奪回“常勝軍”的控制權。 同時他還對李鴻章大發雷霆, 指責其背信棄義, 要求李鴻章“備文認錯, 方有辦法”。 李鴻章則認為內政問題, 洋人無權干涉為由, 針鋒相對地說:“此中國軍政, 與外國無干, 不能為汝認錯”。 伯郎“一怒而去”。 上海的外國領事館官員代表列強及所有外國僑民簽署了一項嚴厲譴責李鴻章的決議, 指責其殺降是對人性的徹底背叛, 並警告說此事很可能使列強不會再援助清政府, 並可能撤回幫助清廷打仗的洋兵洋將。

戈登像

面對洋人的指責,李鴻章很是有些慌亂。他在給朝廷的幾次奏摺中辯解說,如此殺降是因為叛變“諸王未理髮,叛跡顯然”;“挾制要求,不肯散其眾,硬請保為總兵副將官職”,“降眾多達二十萬,難以安置”等理由。表示“臣思受降與受敵,必審其強弱輕重,能否駕馭在我。”其實,這些都是他的推脫之辭,根本就沒有“降酋”謀反的任何跡象,而僅僅是他擔心難以控制而採取的殘酷手段。他在稍早上奏的《克復蘇州折》中就明言“該酋等久在賊中為大頭止,狼子野心,恐其難制”,所以要求採取措施,“免致尾大不掉另生枝節”。“ 恐其難制”此四字是他殺降的真實動機,僅僅因為一個“恐”字,數萬人的生命就化為烏有!在給曾國荃的信中,他洋洋得意地說,這次“拴殺偽王六,偽天將五,皆忠逆部下悍党,稍可自誤。”在給郭嵩燾的信中也說這次“蘇州、無錫苦戰數月而得之,所以少愜意者,誘斬六偽王四天將,而解散忠党二十萬之眾。”他在給朝廷的奏摺中,故意將戈登反對殺降的原因歸結於自己先將常勝軍調回昆山,未讓其攻入蘇州,戈登因此心懷不滿,故意找碴,並強調“洋人性情反復,罔知事體。”並向朝廷表示,此時的淮軍已不是初抵上海的初創之師,而常勝軍“除炸炮外,攻剿不若我軍”,反對對戈登“屢稱對仗”,他“亦不甚懼怯也”。最後,他以退為進,說如此因此破壞“中外和好”大局,“惟有請旨將臣嚴議治罪,以折服其心”。

這種血淋淋的無恥行為,竟然得到了朝廷的認可,認為“所辦並無不合”,“甚為妥協”!而以“理學家”自詡的曾國藩竟然也讚賞這種背信棄義的行徑,稱“此間近事,惟李少荃在蘇州殺降王八人最快人意”,“殊為眼明手辣”。

曾國藩像。他對李鴻章殺降也是持肯定態度

攻克蘇州,戈登的常勝軍立下了汗馬功勞,朝廷論功行賞當然少不了他的一份,即白銀一萬兩、稍加變通的仿照外國獎章的“頭等功牌”。但沒想到的是,由於發生了“殺降”事件,怒不可遏的戈登竟然公開表示拒絕接受朝廷的賞賜,並在給他賞賜銀兩的皇帝詔令背面寫道,由於攻克蘇州後所發生的情況,使他不能接受任何清廷賞賜的東西。同時,他還拒收李鴻章先前應允犒賞的七萬元洋銀。拒受朝廷賞賜,這可是對清廷巨大的羞辱,是大不敬的行為。幾個月後攻下常州,常勝軍遣散,戈登準備離開中國,經過赫德的調解,他最後接受了朝廷賞賜他的名譽提督銜、幾套服裝、獎旗、獎章以及最高榮譽的象徵——黃馬褂,但仍然拒收賞銀。

李鴻章確實沒想到洋人對“殺降”如此大動肝火,在他看來,這不過是“稍可自娛”的小事。中國雖然有“殺降不降”之說,但現實的政治、戰爭傳統卻講求的是“勢”與“術”。因此,中國歷史上不乏“殺降”之事:戰國末期的秦趙長平之戰,秦降白起坑殺趙國降卒四十萬人,從根本上削弱了當時關東六國中最強的趙國,也給其他諸侯以極大的震懾。秦末群雄並起,項羽在入咸陽之前害怕秦將章邯部下投降過來的二十萬秦軍謀反,在新安將這二十萬人全部活埋。宋孝宗淳熙二年(西元1175年),辛棄疾被任命為江西提點刑獄,節制諸軍,鎮壓賴文政為首的反政府茶商軍。辛棄疾誘降成功,賴文政接受招安,但辛卻反將包括賴文政在內上門投降的全部降軍押往江州(今九江)處死,其餘八百多人也在一天之內全部殺死。有此傳統,所以清廷和理學家曾國藩都不認為李鴻章的殺降有何不妥,反而讚賞有加。

一代大詞人辛棄疾也曾經幹過“殺降”的事情

不過,這一傳統很快就要改變,此次戈登和李鴻章二人的嚴重衝突,即是傳統改變的先兆。戈登堅持反對殺降說明這種價值觀念在西方此時已較為普遍,因此,這種價值觀念制度化的紅十字會組織才可能成立。有意思的是,就在李鴻章和戈登為殺降激烈衝突的1863年,瑞士慈善家亨利·杜南在這一年首倡創立紅十字的國際會議,第二年8月,正式成立了國際紅十字會。瑞士、法國、比利時、荷蘭、葡萄牙等十二國在日內瓦簽訂《改善戰地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境遇之日內瓦公約》。公約規定了軍隊醫院和醫務人員的中立地位和傷病軍人在不論國籍應受到接待和照顧等條約。上述公約曾於1906年和1929年進行過兩次修訂和補充,形成了《關於改善戰時傷者病者待遇的日內瓦公約》和《關於戰俘待遇的日內瓦公約》,規定不僅不能“殺降”,而且不能“殺俘”,甚至不能“虐俘”。1904年3月,中國先後成立了東三省紅十字普濟善會和上海萬國紅十字會;6月末,清政府命駐英使臣張德彝在瑞士日內瓦按照1864年所訂《日內瓦紅十字會公約》補簽畫押,以政府名義加入國際紅十字會,成為會員國,取得了正式創辦紅十字會的資格。雖然由於種種原因,中國紅十字協會直到1912年元月才被國際紅十字會正式承認。但國際紅十字的精神和價值觀念,在李鴻章和戈登衝突四十年後的1904年,已開始被民間和官方所接受。在這幾十年中,中國逐漸拋棄、改變了幾千年的傳統觀念,接受了一種全新的價值觀念。曾國藩是中國的“理學”大師,而戈登只是英國的一介武夫,而且是那種要錢不要命的雇傭軍頭目,卻對“雇主”的殺降行為萬難接受,故李鴻章和戈登二人的觀念之別並非個人品性之別,而是時代差別使然。二人衝突固然也可視為中西觀念的衝突,但“地域性”的中、西衝突的背後,其實是“時間性”的某些傳統觀念與現代觀念的衝突,是“特殊性與“普遍性”的衝突。

如今的世界,不管情勢所迫有再多的“殺降”、“殺俘”的理由,任何政權都已不敢公開“殺降”和“殺俘”,不敢公開為這種行為辯解。無論何國,只要“虐俘”的消息付出,更不必說“殺俘”和“殺降”了,都會遭到國際社會的一致譴責,這也說明戰俘人道待遇的價值觀念,已成“公例”,成為人所公認的普適價值。

戈登像

面對洋人的指責,李鴻章很是有些慌亂。他在給朝廷的幾次奏摺中辯解說,如此殺降是因為叛變“諸王未理髮,叛跡顯然”;“挾制要求,不肯散其眾,硬請保為總兵副將官職”,“降眾多達二十萬,難以安置”等理由。表示“臣思受降與受敵,必審其強弱輕重,能否駕馭在我。”其實,這些都是他的推脫之辭,根本就沒有“降酋”謀反的任何跡象,而僅僅是他擔心難以控制而採取的殘酷手段。他在稍早上奏的《克復蘇州折》中就明言“該酋等久在賊中為大頭止,狼子野心,恐其難制”,所以要求採取措施,“免致尾大不掉另生枝節”。“ 恐其難制”此四字是他殺降的真實動機,僅僅因為一個“恐”字,數萬人的生命就化為烏有!在給曾國荃的信中,他洋洋得意地說,這次“拴殺偽王六,偽天將五,皆忠逆部下悍党,稍可自誤。”在給郭嵩燾的信中也說這次“蘇州、無錫苦戰數月而得之,所以少愜意者,誘斬六偽王四天將,而解散忠党二十萬之眾。”他在給朝廷的奏摺中,故意將戈登反對殺降的原因歸結於自己先將常勝軍調回昆山,未讓其攻入蘇州,戈登因此心懷不滿,故意找碴,並強調“洋人性情反復,罔知事體。”並向朝廷表示,此時的淮軍已不是初抵上海的初創之師,而常勝軍“除炸炮外,攻剿不若我軍”,反對對戈登“屢稱對仗”,他“亦不甚懼怯也”。最後,他以退為進,說如此因此破壞“中外和好”大局,“惟有請旨將臣嚴議治罪,以折服其心”。

這種血淋淋的無恥行為,竟然得到了朝廷的認可,認為“所辦並無不合”,“甚為妥協”!而以“理學家”自詡的曾國藩竟然也讚賞這種背信棄義的行徑,稱“此間近事,惟李少荃在蘇州殺降王八人最快人意”,“殊為眼明手辣”。

曾國藩像。他對李鴻章殺降也是持肯定態度

攻克蘇州,戈登的常勝軍立下了汗馬功勞,朝廷論功行賞當然少不了他的一份,即白銀一萬兩、稍加變通的仿照外國獎章的“頭等功牌”。但沒想到的是,由於發生了“殺降”事件,怒不可遏的戈登竟然公開表示拒絕接受朝廷的賞賜,並在給他賞賜銀兩的皇帝詔令背面寫道,由於攻克蘇州後所發生的情況,使他不能接受任何清廷賞賜的東西。同時,他還拒收李鴻章先前應允犒賞的七萬元洋銀。拒受朝廷賞賜,這可是對清廷巨大的羞辱,是大不敬的行為。幾個月後攻下常州,常勝軍遣散,戈登準備離開中國,經過赫德的調解,他最後接受了朝廷賞賜他的名譽提督銜、幾套服裝、獎旗、獎章以及最高榮譽的象徵——黃馬褂,但仍然拒收賞銀。

李鴻章確實沒想到洋人對“殺降”如此大動肝火,在他看來,這不過是“稍可自娛”的小事。中國雖然有“殺降不降”之說,但現實的政治、戰爭傳統卻講求的是“勢”與“術”。因此,中國歷史上不乏“殺降”之事:戰國末期的秦趙長平之戰,秦降白起坑殺趙國降卒四十萬人,從根本上削弱了當時關東六國中最強的趙國,也給其他諸侯以極大的震懾。秦末群雄並起,項羽在入咸陽之前害怕秦將章邯部下投降過來的二十萬秦軍謀反,在新安將這二十萬人全部活埋。宋孝宗淳熙二年(西元1175年),辛棄疾被任命為江西提點刑獄,節制諸軍,鎮壓賴文政為首的反政府茶商軍。辛棄疾誘降成功,賴文政接受招安,但辛卻反將包括賴文政在內上門投降的全部降軍押往江州(今九江)處死,其餘八百多人也在一天之內全部殺死。有此傳統,所以清廷和理學家曾國藩都不認為李鴻章的殺降有何不妥,反而讚賞有加。

一代大詞人辛棄疾也曾經幹過“殺降”的事情

不過,這一傳統很快就要改變,此次戈登和李鴻章二人的嚴重衝突,即是傳統改變的先兆。戈登堅持反對殺降說明這種價值觀念在西方此時已較為普遍,因此,這種價值觀念制度化的紅十字會組織才可能成立。有意思的是,就在李鴻章和戈登為殺降激烈衝突的1863年,瑞士慈善家亨利·杜南在這一年首倡創立紅十字的國際會議,第二年8月,正式成立了國際紅十字會。瑞士、法國、比利時、荷蘭、葡萄牙等十二國在日內瓦簽訂《改善戰地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境遇之日內瓦公約》。公約規定了軍隊醫院和醫務人員的中立地位和傷病軍人在不論國籍應受到接待和照顧等條約。上述公約曾於1906年和1929年進行過兩次修訂和補充,形成了《關於改善戰時傷者病者待遇的日內瓦公約》和《關於戰俘待遇的日內瓦公約》,規定不僅不能“殺降”,而且不能“殺俘”,甚至不能“虐俘”。1904年3月,中國先後成立了東三省紅十字普濟善會和上海萬國紅十字會;6月末,清政府命駐英使臣張德彝在瑞士日內瓦按照1864年所訂《日內瓦紅十字會公約》補簽畫押,以政府名義加入國際紅十字會,成為會員國,取得了正式創辦紅十字會的資格。雖然由於種種原因,中國紅十字協會直到1912年元月才被國際紅十字會正式承認。但國際紅十字的精神和價值觀念,在李鴻章和戈登衝突四十年後的1904年,已開始被民間和官方所接受。在這幾十年中,中國逐漸拋棄、改變了幾千年的傳統觀念,接受了一種全新的價值觀念。曾國藩是中國的“理學”大師,而戈登只是英國的一介武夫,而且是那種要錢不要命的雇傭軍頭目,卻對“雇主”的殺降行為萬難接受,故李鴻章和戈登二人的觀念之別並非個人品性之別,而是時代差別使然。二人衝突固然也可視為中西觀念的衝突,但“地域性”的中、西衝突的背後,其實是“時間性”的某些傳統觀念與現代觀念的衝突,是“特殊性與“普遍性”的衝突。

如今的世界,不管情勢所迫有再多的“殺降”、“殺俘”的理由,任何政權都已不敢公開“殺降”和“殺俘”,不敢公開為這種行為辯解。無論何國,只要“虐俘”的消息付出,更不必說“殺俘”和“殺降”了,都會遭到國際社會的一致譴責,這也說明戰俘人道待遇的價值觀念,已成“公例”,成為人所公認的普適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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