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有備而來, 許多孕媽媽至少要到懷孕後4~5周才會發覺已經受孕, 而早孕的症狀, 恰恰跟普通的感冒症狀相似。 許多孕媽媽誤以為自己生病了而亂服藥物的話, 會給胎寶寶帶來很大傷害。 就算是真的生病了, 在用藥方面, 也要慎之又慎。 但也不要強忍, 最好是諮詢醫生, 在醫生的指導下用藥。
女性在孕前和孕早期服用藥品對胎寶寶的影響尤其大, 可能產生的危害大致有以下這些:
受精前到妊娠第3周:受精前到受精後的3周內,
如果受精卵受到藥物影響,
會在著床前被淘汰,
可能引起流產。
妊娠3~7周:胎寶寶的中樞神經形成, 心臟、眼睛、四肢等重要器官也開始形成, 極易受藥物等外界因素影響而導致畸形, 屬致畸高度敏感期。 細胞分裂加速, 因此受到藥物的影響也最大。
妊娠8~11周:這一階段同樣也是胎寶寶器官形成的重要時期, 主要是手指、腳趾等小部位的形成期, 雖然對藥物產生的影響不會像前三周那麼大, 但是用藥時還是要慎重對待。
妊娠12~15周:藥物引起異常的可能性已經很小, 但依然存在, 而且這個時候胎寶寶的外生殖器還未形成, 因此女性對於激素的使用要特別注意。
妊娠16周到分娩:這個時期,
致畸藥物大盤點
既然藥物對懷孕會有很大的影響, 孕媽媽在孕期用藥時一定要謹慎, 應在醫生的指導下正確使用,
抗生素類藥物:抗生素類藥物有四環素、土黴素、鏈黴素、慶大黴素、新黴素等。
性激素類藥物:性激素類藥物包括孕激素製劑、雌激素類、醋酸氯烴甲烯孕酮等, 女性在孕期服用這些藥物會導致不同程度的致畸結果。
抗甲狀腺藥:抗甲狀腺藥物(如硫脲嘧啶、甲硫脲嘧啶、丙硫脲嘧啶)和碘製劑可以經過胎盤進入胎寶寶體內, 從而引起胎寶寶甲狀腺功能減退及代償性甲狀腺腫大、智力發育緩慢、骨生長遲緩, 嚴重的還會出現克汀病(地方性呆小症)。
抗癲癇藥及鎮靜催眠藥:苯妥英(抗癲癇藥)、巴比妥類(鎮靜催眠藥)。
糖尿病治療藥物:孕媽媽在孕期服用磺醯脲類藥物(如甲苯磺丁脲、氯磺丙脲等),可引發死胎或胎寶寶畸形,畸形表現為內臟畸形、並指、耳和外耳道畸形、右位心等。
抗癌藥物:在孕媽媽妊娠的早期過程中,孕媽媽服用抗癌藥物,可引發流產、胎寶寶宮內死亡或先天性畸形等。在孕中期和孕晚期服用抗癌藥物,致畸危險則相對減少,但早產和死胎發生的可能性增加,尤其是一些抗代謝類藥物的危害最大,如環磷醯胺、氟尿嘧啶、甲氨蝶呤等。
抗癲癇藥及鎮靜催眠藥:苯妥英(抗癲癇藥)、巴比妥類(鎮靜催眠藥)。
糖尿病治療藥物:孕媽媽在孕期服用磺醯脲類藥物(如甲苯磺丁脲、氯磺丙脲等),可引發死胎或胎寶寶畸形,畸形表現為內臟畸形、並指、耳和外耳道畸形、右位心等。
抗癌藥物:在孕媽媽妊娠的早期過程中,孕媽媽服用抗癌藥物,可引發流產、胎寶寶宮內死亡或先天性畸形等。在孕中期和孕晚期服用抗癌藥物,致畸危險則相對減少,但早產和死胎發生的可能性增加,尤其是一些抗代謝類藥物的危害最大,如環磷醯胺、氟尿嘧啶、甲氨蝶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