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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假一年最多能休30天,很多馬鞍山人卻從來沒休過

現在能讓馬鞍山人滿血復活的消息

估計只有春節長假了

妥妥的7天時間

實在激動壞了

咳咳, 先控即一下寄幾啊

小馬君有個問題要問你們:

#今年過年, 你回家嗎?#

因為回家路途太過遙遠等原因

很多人通常一年只能回家一次

甚至有的人幾年都不回家過年

掐指來算

一般也只有十一和春節

才有可能跟家人吃上一頓熱乎的團圓飯

其實, 很多馬鞍山人都不知道

對於父母在外地的職工

國務院曾出臺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假期最長可達45天

不僅僅是探望父母

如果與自己的配偶分居兩地

也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這個假期就是

探親假

探親假已經存在36年

其實, 1981年就出臺了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到今年為止已經整整36年了

這樣算起來

從我們父輩那個年代就開始有探親假了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明確規定: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 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 與配偶不住在一起, 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 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 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 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待遇。

享受探親假的條件

享受探親假也是有條件的

不知道你們看仔細了沒有

小馬君單獨給你們拎出來了

趕緊對照看看

自己能不能休探親假

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享受探親假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所以在私企工作的人, 能不能休探親假, 全看老闆了~)

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

事由條件: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 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 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新婚後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即可開始享受探親假。

二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 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 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特別注意的是

"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

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

如果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

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需要指出的是

探親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

此外, 實習期間是不能享受探親假的

探親假一年最多可休30天

說到探親假的假期

小馬君看到之後也是嚇了一大跳

竟然一年最多能休30天

整整一個月的時間啊

要知道我國公共假期的天數

一年下來才11天

單單一個探親假就幾乎是法定假日的三倍

好吧,終於知道中國人把親情看得有多重要了

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

4、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注: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探親歸來工資照領

你沒有看錯

這麼長時間的探親假

居然還是帶薪的

單位是不能扣你休假期間工資的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5條規定: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

1981年國家出臺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當年大部分省市也都出臺了實施細則

其中說到,計算月標準工資時

應包括基本工資、保留工資和附加工資

不過目前的工資結構已與1981年時有很大區別

具體休假期間如何界定核發標準工資

基本上由單位決定

回家探親路費可報銷

除了工資照發

回家探親不僅可以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還能報銷路費呢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6條規定: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但!素!

如此重磅福利的探親假

"不知道、不敢請"的探親假

如果隨機抽取10個馬鞍山人

問有沒有休過探親假

小馬君估計9個人都會說沒有

要麼是不知道

要麼是不敢請

要麼是請不起

員工

即使單位有探親假,一般也不敢請,請假就意味著扣工資。雖然國家規定,探親假期間不扣工資,但不扣的工資僅為基本工資,大部分績效工資會被扣除,不划算。

企業

如果員工都要休探親假,那工作就沒人做了,勢必會影響到公司正常運營。

客觀

話說,現在高鐵這麼發達,很多城市一天基本就來回了,能休探親假的人少之又少了。

雖然探親假是員工的權利

但是真正實施起來卻很困難

導致“探親假”處於一個尷尬的境地

這個有著36年的假期已經幾乎“名存實亡”了

所以這幾年很多人呼籲對探親假進行改革

一方面要保障勞動者休假探親的權利

一方面還要考慮現實的實際情況

不給企業帶來負擔

兼顧兩方,結合實際

單單一個探親假就幾乎是法定假日的三倍

好吧,終於知道中國人把親情看得有多重要了

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

4、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注: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探親歸來工資照領

你沒有看錯

這麼長時間的探親假

居然還是帶薪的

單位是不能扣你休假期間工資的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5條規定: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

1981年國家出臺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當年大部分省市也都出臺了實施細則

其中說到,計算月標準工資時

應包括基本工資、保留工資和附加工資

不過目前的工資結構已與1981年時有很大區別

具體休假期間如何界定核發標準工資

基本上由單位決定

回家探親路費可報銷

除了工資照發

回家探親不僅可以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還能報銷路費呢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6條規定: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但!素!

如此重磅福利的探親假

"不知道、不敢請"的探親假

如果隨機抽取10個馬鞍山人

問有沒有休過探親假

小馬君估計9個人都會說沒有

要麼是不知道

要麼是不敢請

要麼是請不起

員工

即使單位有探親假,一般也不敢請,請假就意味著扣工資。雖然國家規定,探親假期間不扣工資,但不扣的工資僅為基本工資,大部分績效工資會被扣除,不划算。

企業

如果員工都要休探親假,那工作就沒人做了,勢必會影響到公司正常運營。

客觀

話說,現在高鐵這麼發達,很多城市一天基本就來回了,能休探親假的人少之又少了。

雖然探親假是員工的權利

但是真正實施起來卻很困難

導致“探親假”處於一個尷尬的境地

這個有著36年的假期已經幾乎“名存實亡”了

所以這幾年很多人呼籲對探親假進行改革

一方面要保障勞動者休假探親的權利

一方面還要考慮現實的實際情況

不給企業帶來負擔

兼顧兩方,結合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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