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能讓馬鞍山人滿血復活的消息
估計只有春節長假了
妥妥的7天時間
實在激動壞了
咳咳, 先控即一下寄幾啊
小馬君有個問題要問你們:
#今年過年, 你回家嗎?#
因為回家路途太過遙遠等原因
很多人通常一年只能回家一次
甚至有的人幾年都不回家過年
掐指來算
一般也只有十一和春節
才有可能跟家人吃上一頓熱乎的團圓飯
其實, 很多馬鞍山人都不知道
對於父母在外地的職工
國務院曾出臺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假期最長可達45天
不僅僅是探望父母
如果與自己的配偶分居兩地
也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這個假期就是
▼
探親假
探親假已經存在36年
其實, 1981年就出臺了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到今年為止已經整整36年了
這樣算起來
從我們父輩那個年代就開始有探親假了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明確規定: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 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 與配偶不住在一起, 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 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 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 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待遇。
享受探親假的條件
享受探親假也是有條件的
不知道你們看仔細了沒有
小馬君單獨給你們拎出來了
趕緊對照看看
自己能不能休探親假
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享受探親假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所以在私企工作的人, 能不能休探親假, 全看老闆了~)
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
事由條件: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 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 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二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 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 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特別注意的是
"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
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
如果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
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需要指出的是
探親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
此外, 實習期間是不能享受探親假的
探親假一年最多可休30天
說到探親假的假期
小馬君看到之後也是嚇了一大跳
竟然一年最多能休30天
整整一個月的時間啊
要知道我國公共假期的天數
一年下來才11天
單單一個探親假就幾乎是法定假日的三倍
好吧,終於知道中國人把親情看得有多重要了
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
4、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注: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探親歸來工資照領
你沒有看錯
這麼長時間的探親假
居然還是帶薪的
單位是不能扣你休假期間工資的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5條規定: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
1981年國家出臺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當年大部分省市也都出臺了實施細則
其中說到,計算月標準工資時
應包括基本工資、保留工資和附加工資
不過目前的工資結構已與1981年時有很大區別
具體休假期間如何界定核發標準工資
基本上由單位決定
回家探親路費可報銷
除了工資照發
回家探親不僅可以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還能報銷路費呢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6條規定: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但!素!
如此重磅福利的探親假
你
休
過
嗎
?
"不知道、不敢請"的探親假
如果隨機抽取10個馬鞍山人
問有沒有休過探親假
小馬君估計9個人都會說沒有
要麼是不知道
要麼是不敢請
要麼是請不起
員工
即使單位有探親假,一般也不敢請,請假就意味著扣工資。雖然國家規定,探親假期間不扣工資,但不扣的工資僅為基本工資,大部分績效工資會被扣除,不划算。
企業
如果員工都要休探親假,那工作就沒人做了,勢必會影響到公司正常運營。
客觀
話說,現在高鐵這麼發達,很多城市一天基本就來回了,能休探親假的人少之又少了。
雖然探親假是員工的權利
但是真正實施起來卻很困難
導致“探親假”處於一個尷尬的境地
這個有著36年的假期已經幾乎“名存實亡”了
所以這幾年很多人呼籲對探親假進行改革
一方面要保障勞動者休假探親的權利
一方面還要考慮現實的實際情況
不給企業帶來負擔
兼顧兩方,結合實際
單單一個探親假就幾乎是法定假日的三倍
好吧,終於知道中國人把親情看得有多重要了
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
4、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注: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探親歸來工資照領
你沒有看錯
這麼長時間的探親假
居然還是帶薪的
單位是不能扣你休假期間工資的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5條規定: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
1981年國家出臺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當年大部分省市也都出臺了實施細則
其中說到,計算月標準工資時
應包括基本工資、保留工資和附加工資
不過目前的工資結構已與1981年時有很大區別
具體休假期間如何界定核發標準工資
基本上由單位決定
回家探親路費可報銷
除了工資照發
回家探親不僅可以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還能報銷路費呢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6條規定: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但!素!
如此重磅福利的探親假
你
休
過
嗎
?
"不知道、不敢請"的探親假
如果隨機抽取10個馬鞍山人
問有沒有休過探親假
小馬君估計9個人都會說沒有
要麼是不知道
要麼是不敢請
要麼是請不起
員工
即使單位有探親假,一般也不敢請,請假就意味著扣工資。雖然國家規定,探親假期間不扣工資,但不扣的工資僅為基本工資,大部分績效工資會被扣除,不划算。
企業
如果員工都要休探親假,那工作就沒人做了,勢必會影響到公司正常運營。
客觀
話說,現在高鐵這麼發達,很多城市一天基本就來回了,能休探親假的人少之又少了。
雖然探親假是員工的權利
但是真正實施起來卻很困難
導致“探親假”處於一個尷尬的境地
這個有著36年的假期已經幾乎“名存實亡”了
所以這幾年很多人呼籲對探親假進行改革
一方面要保障勞動者休假探親的權利
一方面還要考慮現實的實際情況
不給企業帶來負擔
兼顧兩方,結合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