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2種情況同樣屬於酒駕 很多人不知道
酒駕, 在我們國內抓的是非常嚴格的, 尤其是在2017年, 新交通推出, 更是異常嚴明。 酒駕只要被一經查獲, 都是直接扣12分並且處2000元以下罰款, 並且扣除駕駛證半年;而醉駕更嚴重, 不僅直接吊銷駕駛證, 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處拘役, 並且5年內無法重新考證。 已知酒駕的後果如此嚴重, 因此大多數人都不會去違反, 可是你們知道嗎?有這麼2種情況, 一經查獲, 同樣也屬於酒駕行為!給大家詳細的解說一下, 各位車友們可得記得, 不要入套了!
第一種:酒後挪車
有的時候, 因為車輛停放問題, 需要挪一下車子, 可是你若是喝了酒, 在去挪車, 就是屬於酒駕。
交警提示:駕駛員飲酒後駕車, 無論是車輛挪車還是低速行駛, 均屬於酒駕, 因為喝了酒之後, 人的反應能力以及控制能力均受到酒精麻痹, 而且精神方面也會出現恍惚,
第二種:搭酒駕車
與朋友出門聚會、喝酒, 若是朋友有車, 但朋友喝多了, 執意要開車, 並且要送你回去, 若是你不制止, 並且隨同上車, 一旦出現車輛事故,
交警提示:切記不可貪圖方便, 遠離酒駕車, 而且若遇到同伴有酒駕行為, 應極力勸阻, 切不可慫恿上車出行。
酒駕, 不僅是對別人的不負責, 更是對自己不負責, 為了他人的人生安全, 也為了自身的安危。 各位車友們請一定要做到“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尤其是這年關將近, 酒會較多, 更是需要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