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從戀愛到結婚, 簡直就是龍捲風, 閃婚的越來越多!由此, 導致的離婚率越來越高, 因為而且在離婚的選擇上協議離婚, 經濟快捷, 保密性強, 為了遏制這種情況的發生, 2017年的婚姻法對婚離婚有了新的規定, 如果這些條件有一點不滿足, 那就沒法離婚。
1、雙方當事人必須得是合法登記的夫妻,
如果他們結婚的時候沒有領結婚證,
只是一個事實上的婚姻或者非法同居,
是不能夠通過辦理離婚證來解除關係的,
辦不了結婚證,
財產也就沒法分
2、雙方離婚必須是當事人自願, 不管是結婚離婚,
3、雙方當事人必須是成年人,
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
在我國18周歲才算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滿16周歲,
如果能夠有勞動收入養活自己的也算。
4、雙方當事人對子女的撫養權, 財產等沒有異議, 如果夫妻對以上這些問題存在異議, 是不能離婚的
5、雙方當事人必須有一方的戶口, 是在當地民政局的常住戶口
6、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
不能讓人代辦,
所以離婚是必須得本人到場
7、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原件必須合法完整, 真實有效的, 假辦的證件肯定不行
根本就是你想在民政局辦理離婚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