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要離婚必知:以下條件有1點不滿足的,辦不了離婚證

現在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從戀愛到結婚, 簡直就是龍捲風, 閃婚的越來越多!由此, 導致的離婚率越來越高, 因為而且在離婚的選擇上協議離婚, 經濟快捷, 保密性強, 為了遏制這種情況的發生, 2017年的婚姻法對婚離婚有了新的規定, 如果這些條件有一點不滿足, 那就沒法離婚。

1、雙方當事人必須得是合法登記的夫妻, 如果他們結婚的時候沒有領結婚證, 只是一個事實上的婚姻或者非法同居, 是不能夠通過辦理離婚證來解除關係的, 辦不了結婚證, 財產也就沒法分

2、雙方離婚必須是當事人自願, 不管是結婚離婚,

都遵循自願的原則, 任何人不得脅迫其上, 或者哄騙他人結婚或離婚, 如果用了上面的手段, 就算離了婚也沒有效

3、雙方當事人必須是成年人, 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 在我國18周歲才算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滿16周歲, 如果能夠有勞動收入養活自己的也算。

4、雙方當事人對子女的撫養權, 財產等沒有異議, 如果夫妻對以上這些問題存在異議, 是不能離婚的

5、雙方當事人必須有一方的戶口, 是在當地民政局的常住戶口

6、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 不能讓人代辦, 所以離婚是必須得本人到場

7、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原件必須合法完整, 真實有效的, 假辦的證件肯定不行

根本就是你想在民政局辦理離婚的條件,

所以如果我們滿足不了任何一個都辦不了離婚證, 國家這麼做其實也是為了讓離婚率變的低一些, 也希望大家在婚姻中能夠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