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認為, 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是這一比例失調的主要原因, 但為什麼計劃生育政策導致了多生男孩, 而不是相反?值得關注的是, 性別比高的區域並非僅僅在素有“重男輕女”習俗的農村, 在城市中同樣存在。 這種“男孩情結”背後的深層次原因是什麼呢?
當前的這個問題產生的直接原因是傳統思想觀念問題, 數千年的觀念習慣不是幾十年就可以改變的。 當然究其根源也是經濟問題, 不過是幾千年前的經濟問題。
對父母來講, 家庭財富增值的重要途徑就是對子女進行投資, 培育人力資本, 通過子女使自己的生產力得以延續。 當家庭財力有限的時候, 必須有選擇地進行投資, 這時候, 就遇到一個選擇投資物件的問題。 到底把錢花在男孩身上, 還花在是女孩身上呢?這種投資物件的選擇應該滿足家庭財富增值最大化的要求。
在傳統的農業社會,
從不同民族的女性地位來看, 農耕民族的婦女地位相對較低, 而遊牧, 商業民族的婦女地位相對較高。 其原因是不同性別在不同經濟模式下的不同經濟地位不同造成的, 因為在農業活動中, 婦女作用較小, 而在牧商活動中作用相對較高。
而中國的主體民族漢族是屬於標準的農耕民族, 所以從進入農耕時代開始, 男性在經濟活動中的作用就開始明顯高於婦女, 隨之的社會地位就開始逐步提高, 並隨著農耕文明的延續, 而日益增強。 作為父母, 當然希望擁有在農業經濟活動中能發揮更多作用的男性後代, 所以這種觀念在數千年的農耕時代中不斷傳遞,
雖然現在中國的主體經濟發展, 已經達到工業化初期的水準, 但是數千年傳承的觀念, 不是幾十年就可以消除的, 並且幾乎是不可能徹底根除的。 這種觀念只可能隨著經濟模式的發展中, 男女在經濟活動中的實際經濟作用的改變, 而逐步被改變。
換句話說, 男女在經濟活動中的實際經濟作用可以認為是其本質價值, 而父母在生育過程中的選擇, 是追求價值較高後代的過程。 而“重男輕女”的觀念就是在男性實際經濟作用長期普遍高於女性的環境下, 形成的定勢思維。 想從根本上改變這種觀念的做法只是能隨著經濟發展過程中, 男女實際經濟作用的改變, 而輔助性的通過宣傳手段, 適當加速生育選擇過程向實際經濟經濟作用回歸。 而任何強行加速拉動手段, 必然會引起更加劇烈的波動反彈。
由於下一代家庭是由男女雙方共同組成, 下一代家庭的收入分配必須體現一個“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 這樣才能對男方父母的人力資本投資形成有效的激勵。 而傳統上的男婚女嫁正是這樣一種制度安排,男方父母對下一代家庭的財富有了更大控制權和剩餘的分配權(有權利對下一代提出物質上和服務上的要求),而作為補償,男方父母會付給女方父母一筆固定的酬金——婚嫁彩禮。這樣一種婚嫁制度安排體現了一種效率原則,也揭示了重男輕女這一傳統觀念的理性根源。
而傳統上的男婚女嫁正是這樣一種制度安排,男方父母對下一代家庭的財富有了更大控制權和剩餘的分配權(有權利對下一代提出物質上和服務上的要求),而作為補償,男方父母會付給女方父母一筆固定的酬金——婚嫁彩禮。這樣一種婚嫁制度安排體現了一種效率原則,也揭示了重男輕女這一傳統觀念的理性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