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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想做點小生意,生意沒法做,歷史上便出了這個張獻忠!

張獻忠沉銀

崇禎二年(1629年), 桐城黃文鼎等殺富濟貧, 活路上沒走幾天即被地方富紳與官軍聯手送上了死路。 六年後, 大隊農民軍兵臨桐城,

百姓簞食壺漿, 以迎“義師”——掙扎于死路的平民, 以為這回看到了活路。 一個老農攔住幾名兵士, 向他們傾訴自己的苦難, 民軍一個小頭目說:“哎呀——既然那麼苦, 何必活在世間?”順手一刀, 把老農殺了。

置民於活路, 又置民于死路, 張獻忠拉起的就是這樣一支隊伍……

張獻忠塑像

張獻忠(1606—1647), 字秉忠, 號敬軒, 陝西延安府膚施人。

嚴格地講, 張獻忠的籍屬並不確切。 據計六奇《明季北略》記載, 張獻忠家裡比較有錢, 小時上學讀書, 同學之間起紛爭, 張獻忠怒起一拳, 將同學給撲殺了。 過失殺人, 張獻忠刑事責任免了, 但民事責任就大了。 張家為這個事, 賠光了家財千金, 張獻忠也因此被父親趕出了家門。

張獻忠沉銀

漂泊異鄉, 張獻忠被人收養。 好鬥的性格是隱性的, 顯性的特徵是:張獻忠長相奇異, 能斷文識字, 還有一把好力氣。 養父喜歡上了張獻忠, 也將他送進學門。 一上學, 張獻忠就壞了, 又與同學打架。 這次, 張獻忠打死的不是一個, 而是同時打死了兩個。 禍事闖得不是一般的大, 混社會成了張獻忠的唯一選擇。

計六奇的記敘過於離奇, 張獻忠家根本沒有那麼富裕過, 當然也不是太窮。 如果處於太平盛世, 張獻忠日後當個地主或是富商, 過上小康生活當是可能的, 因為他的父親不僅種地, 還做些販運小生意。 但是, 自萬曆末年開始,

陝北災荒不斷, 張獻忠本來就不是塊讀書的料, 在學校打架鬥毆又是常事, 便被教書的林秀才趕出了校門。 生活越來越艱難, 父親便帶他遠走四川, 靠販棗過活。

張獻忠沉銀

如果要探尋張獻忠最早的殺人之心, 應該就是這趟四川之行。 在內江, 父子倆來到了一個富戶家,

將毛驢栓好, 準備談筆小生意。 結果, 毛驢一通屎拉到了這家門前的石柱上。 富戶的眼裡的這兩個外鄉人, 其實還不如一頭驢, 他拿起鞭子狠抽張獻忠的父親, 並喝令將毛驢的糞便用擦乾、捧走。 臨去時, 張獻忠狠狠地盯著這個為富不仁的人家, 發下誓言:“我複來時, 盡殺爾等方泄我恨!”

對一個少年來說, 說殺人也只是說說而已。 社會秩序只要不是瀕臨崩潰, 殺人都不可能成為職業。 成年的張獻忠, 在家鄉謀了個差役。 延安府與膚施縣府縣同治, 公差的需求量比較大, 張獻忠謀到了膚施縣捕快。 縣衙的捕快與現代的員警還是有區別的, 報酬很低, 也沒什麼威風。 幹了一陣子, 張獻忠招呼也不跟領導打一聲, 就跑去當兵了。

張獻忠沉銀

這種“跳槽”,顯然是為了讓自己活得更好。但是,邊兵的生活同樣很艱苦,與當捕快最大的區別,就是不再是一兩個人幹那麼一件事,而是一大群人幹相同的事。張獻忠是個好動而無法安靜的人,在“戰友圈”中,這個年輕人找到了歸屬感,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雖然很現代,但就人性而言,古今的區別幾乎沒有。處在這等需求層次的張獻忠沒有維持太久,很快又被打回到安全需求上,甚至連生理需求都不保——在部隊張獻忠犯下“淫掠”,就是調戲婦女,偷盜、搶劫,並且是不少於十八個人的團夥行動。

張獻忠沉銀

犯下軍規,處理的方法很簡單:殺頭!張獻忠小時打死過三個人不一定是真的,這回自己去死絕對假不了。這十八個人被押赴刑場,剝光了衣服,一刀一個,十七顆人頭就掉到地上了。

還有一顆沒有掉下來的,是張獻忠。張獻忠肌肉男的魔力身材,引起了在場總兵陳洪范的極大興趣。也許是健身表演看得少,總兵覺得殺了這個超級男模太可惜,一念之下將張獻忠的死刑改為杖刑。也可能是總兵大人想驗證一下,張男模滿身的肌肉是真是假。

張獻忠沉銀

張獻忠要接受的是一百軍棍,這要是換了個普通人,還不如申請殺頭來得痛快。事實證明,陳總兵沒有走眼,張獻忠的體質天生貨真價實——這一百軍棍下來,張獻忠不僅命還在,連“傷殘軍人”的證書都沒拿到。當然,他也不再是大明軍人了,開除那是必須的。

從衙門混到軍隊,張獻忠又重新回到家鄉。不過,就算普通農民他也當不成——他被人誣告,膚施知縣將其拷進了衙門,當初逃跑的事官方也還記著賬呢!“跳槽”都不打招呼,蔑視政府,這社會豈不亂套了?

“逼迫若此,是驅虎入山耳!” 張獻忠想當老虎吃?問題不大,他確實遇到了一個亂套的社會……

就跑去當兵了。

張獻忠沉銀

這種“跳槽”,顯然是為了讓自己活得更好。但是,邊兵的生活同樣很艱苦,與當捕快最大的區別,就是不再是一兩個人幹那麼一件事,而是一大群人幹相同的事。張獻忠是個好動而無法安靜的人,在“戰友圈”中,這個年輕人找到了歸屬感,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雖然很現代,但就人性而言,古今的區別幾乎沒有。處在這等需求層次的張獻忠沒有維持太久,很快又被打回到安全需求上,甚至連生理需求都不保——在部隊張獻忠犯下“淫掠”,就是調戲婦女,偷盜、搶劫,並且是不少於十八個人的團夥行動。

張獻忠沉銀

犯下軍規,處理的方法很簡單:殺頭!張獻忠小時打死過三個人不一定是真的,這回自己去死絕對假不了。這十八個人被押赴刑場,剝光了衣服,一刀一個,十七顆人頭就掉到地上了。

還有一顆沒有掉下來的,是張獻忠。張獻忠肌肉男的魔力身材,引起了在場總兵陳洪范的極大興趣。也許是健身表演看得少,總兵覺得殺了這個超級男模太可惜,一念之下將張獻忠的死刑改為杖刑。也可能是總兵大人想驗證一下,張男模滿身的肌肉是真是假。

張獻忠沉銀

張獻忠要接受的是一百軍棍,這要是換了個普通人,還不如申請殺頭來得痛快。事實證明,陳總兵沒有走眼,張獻忠的體質天生貨真價實——這一百軍棍下來,張獻忠不僅命還在,連“傷殘軍人”的證書都沒拿到。當然,他也不再是大明軍人了,開除那是必須的。

從衙門混到軍隊,張獻忠又重新回到家鄉。不過,就算普通農民他也當不成——他被人誣告,膚施知縣將其拷進了衙門,當初逃跑的事官方也還記著賬呢!“跳槽”都不打招呼,蔑視政府,這社會豈不亂套了?

“逼迫若此,是驅虎入山耳!” 張獻忠想當老虎吃?問題不大,他確實遇到了一個亂套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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