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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南沙法院一年審結案件258件276人

原標題:一年審結案件258件276人

“被告人, 你是否認罪?”近日, 廣州大學模擬法庭座無虛席, 法學院200餘名師生現場旁聽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廣東自由貿易區南沙片區人民法院)對3宗刑事案件的審理。 與一般的刑事案件不同的是, 該3宗案件都適用了認罪認罰協商制度進行審理。

自2016年3月開始, 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廣東自由貿易區南沙片區人民法院)即在全省率先開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的積極探索。 “認罪從寬協商的案件配合適用速裁程式, 從立案到宣判平均只需5.3天, 審判效率高。 ”南沙法院(南沙自貿片區法院)副院長陳昭強說,

“在審理認罪從寬案件中, 推行專業化審判, 嚴格按照量刑規範化的有關規定準確量刑, 定罪量刑准, 法官注重庭審釋法, 確保被告人充分知悉程式流程、全案證據情況、訴訟權利及自願認罪的法律後果。 ”

截至今年3月27日, 一年來, 南沙法院(南沙自貿片區法院)共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協商”制度審結案件258件276人。 其中, 簡易程式案件49件, 速裁程式案件209件。 被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不含一年)的案件6件, 被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緩刑的案件252件。 在適用認罪從寬案件中, 截至目前上訴僅1件, 案件服判息訴率達99.6%。

(責編:牛攀、甘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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