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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瑜寫張愛玲:最好的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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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有際, 思無涯。

文:劉瑜

她怎麼記得那麼清楚呢?幾十年前的細枝末節, 金色闊條紋束髮帶, 淡粉紅薄呢旗袍, 白帆布喇叭管長 褂……她記得每一件衣服的顏色和布料,

但是不記得那場轟轟烈烈的戰爭。

那有什麼奇怪呢, 她是張愛玲。

《小團圓》不好看, 情節雜亂, 語言急促。 張愛玲寫這個書, 大約是想終老之前把這一生交待清楚, 但是又缺乏交待的耐心。 於是就像一個困極了的人, 急著上床睡覺, 把衣服匆匆褪在床邊胡亂堆成一團。

缺乏耐心又實屬自然。 隔著大半生和千山萬水, 去回顧那個女人的小心動和更小的心碎, 哪裡是自己的前半生, 簡直是自己的前生, 簡直是別人的前生, 簡直是霸王別姬小喬初嫁孟姜女哭長城。

大家看《小團圓》都是沖著盛九莉與邵之雍的愛情而去的, 我當然也是。 但是在很多人眼裡的悲劇, 在我眼裡卻是個喜劇。

倒不是因為他們沒有將愛情過渡到柴米油鹽的生活所以可喜可賀, 而是, 看來看去, 覺得基本可以確定:第一, 她是真心愛過他的;第二, 他也是真心愛過她的——就算是他在真心地愛著另外的她、她、她時, 他也是同時真心地愛著她的;第三, 他對她的愛以及她對他的愛, 是建立在“懂得”的基礎上的;第四, 他們都是有內容因而值得被“懂得”的人。 有了這四條, 一個人就已經很幸運了。 這樣大的宇宙, 這樣漫長的時光隧道, 造物主讓兩個人這樣相遇, 他們真的已經是萬幸了。

如果他能只愛她並且廝守終生, 也許更好, 但也未必。 和“金色的永生”比, 短短一生算什麼呢?如果我們不用斤來衡量芭蕾舞、用米來描述莫札特, 又怎能用一生、半生、九又三分之一生來衡量愛的質地。

相對於這本小說本身, 我更好奇的是張愛玲寫這本小說時的狀態。 張動手寫這本書時已經55歲, 後來擱置許久, 再動手改時, 已是73歲。 對我來說, 一個乾癟蒼白、戴假髮、穿一次性拖鞋、只吃罐頭食品的老太太, 坐在洛杉磯公寓的一堆紙箱子前, 寫40年代淪陷上海一個女孩細細密密的小心事, 這個畫面比這個女孩的小心事本身要有衝擊力多了。

一個困擾我很久的問題是, 張愛玲晚年為什麼不自殺?60年代末其第二任丈夫去世後——各種來源的資料表明——張愛玲就過上了完全離群索居的生活。 她晝伏夜出, 家裡幾乎沒有任何傢俱, 有人來訪不開門, 訪華訪台機會一概拒絕。 後來還染上了“恐虱症”,

總覺得有蟲子騷擾, 隔三岔五搬家。 有個狂熱粉絲為了刺探她的生活, 偷偷搬到她家對面作鄰居, 一個月只見她出門扔垃圾一次, 而且在得知該鄰居是個粉絲之後, 張愛玲立刻搬家離開。

那麼, 從70年代初到90年代中, 幾乎四分之一個世紀裡, 她每天一個人在空蕩蕩的公寓裡, 都在做什麼呢?一個幽靈在四面白牆之間飄來飄去, 瞪著時間一點一點蛀空自己。 張愛玲的作品裡對自己的晚年生活幾乎毫無涉及, 那麼, 不值得書寫的生活值得度過嗎?真的, 不值得書寫的生活值得度過嗎?對於別人來說這也許不是一個問題, 但她是張愛玲。 她曾經那麼熱衷於表達, 她還那麼驕傲, 而無動於衷被死亡的纖繩一點一點拽上岸,

又是多麼不驕傲的一個狀態。

好在她還有回憶。 張愛玲10歲時在期盼愛, 20歲時在書寫愛, 40歲時在放棄愛, 60歲時在整理愛 ……短短三、五年的愛情, 這樣細水長流地被思量、被咀嚼, 被雕刻, 好比寫一本書, 前言花去20年, 後序花去50年, 最厚重的卻仍是青春那三五年。 也許晚年張愛玲不需要生活, 就是因為她曾經擁有的不可超越, 與其用力不從心的文字去沖淡曾經的光芒, 不如用沉默來守護它。 從這個角度來說, 張愛玲晚年的少產和她早期的多產一樣是因為驕傲。

這個說法當然令人傷感。 如果人生只是彈指一揮間, 那青春是什麼呢?能發生的已經發生, 不能發生的將永遠不會發生。 青春多麼短暫, 青春多麼漫長。 它是夢中的一個撫摸, 你醒在它的溫暖裡,卻不知其去向。據說張愛玲臨死前知道自己不行了,她把自己收拾乾淨,還穿上了紅旗袍,整整齊齊地躺在床上。也許因為她曾經擁有過“金色的永生”,才能死得如此安詳。如此安詳,合上書,真的覺得結局其實是個團圓。

你醒在它的溫暖裡,卻不知其去向。據說張愛玲臨死前知道自己不行了,她把自己收拾乾淨,還穿上了紅旗袍,整整齊齊地躺在床上。也許因為她曾經擁有過“金色的永生”,才能死得如此安詳。如此安詳,合上書,真的覺得結局其實是個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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