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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有際, 思無涯。
文:劉瑜
她怎麼記得那麼清楚呢?幾十年前的細枝末節, 金色闊條紋束髮帶, 淡粉紅薄呢旗袍, 白帆布喇叭管長 褂……她記得每一件衣服的顏色和布料,
那有什麼奇怪呢, 她是張愛玲。
《小團圓》不好看, 情節雜亂, 語言急促。 張愛玲寫這個書, 大約是想終老之前把這一生交待清楚, 但是又缺乏交待的耐心。 於是就像一個困極了的人, 急著上床睡覺, 把衣服匆匆褪在床邊胡亂堆成一團。
缺乏耐心又實屬自然。 隔著大半生和千山萬水, 去回顧那個女人的小心動和更小的心碎, 哪裡是自己的前半生, 簡直是自己的前生, 簡直是別人的前生, 簡直是霸王別姬小喬初嫁孟姜女哭長城。
大家看《小團圓》都是沖著盛九莉與邵之雍的愛情而去的, 我當然也是。 但是在很多人眼裡的悲劇, 在我眼裡卻是個喜劇。
如果他能只愛她並且廝守終生, 也許更好, 但也未必。 和“金色的永生”比, 短短一生算什麼呢?如果我們不用斤來衡量芭蕾舞、用米來描述莫札特, 又怎能用一生、半生、九又三分之一生來衡量愛的質地。
相對於這本小說本身, 我更好奇的是張愛玲寫這本小說時的狀態。 張動手寫這本書時已經55歲, 後來擱置許久, 再動手改時, 已是73歲。 對我來說, 一個乾癟蒼白、戴假髮、穿一次性拖鞋、只吃罐頭食品的老太太, 坐在洛杉磯公寓的一堆紙箱子前, 寫40年代淪陷上海一個女孩細細密密的小心事, 這個畫面比這個女孩的小心事本身要有衝擊力多了。
一個困擾我很久的問題是, 張愛玲晚年為什麼不自殺?60年代末其第二任丈夫去世後——各種來源的資料表明——張愛玲就過上了完全離群索居的生活。 她晝伏夜出, 家裡幾乎沒有任何傢俱, 有人來訪不開門, 訪華訪台機會一概拒絕。 後來還染上了“恐虱症”,
那麼, 從70年代初到90年代中, 幾乎四分之一個世紀裡, 她每天一個人在空蕩蕩的公寓裡, 都在做什麼呢?一個幽靈在四面白牆之間飄來飄去, 瞪著時間一點一點蛀空自己。 張愛玲的作品裡對自己的晚年生活幾乎毫無涉及, 那麼, 不值得書寫的生活值得度過嗎?真的, 不值得書寫的生活值得度過嗎?對於別人來說這也許不是一個問題, 但她是張愛玲。 她曾經那麼熱衷於表達, 她還那麼驕傲, 而無動於衷被死亡的纖繩一點一點拽上岸,
好在她還有回憶。 張愛玲10歲時在期盼愛, 20歲時在書寫愛, 40歲時在放棄愛, 60歲時在整理愛 ……短短三、五年的愛情, 這樣細水長流地被思量、被咀嚼, 被雕刻, 好比寫一本書, 前言花去20年, 後序花去50年, 最厚重的卻仍是青春那三五年。 也許晚年張愛玲不需要生活, 就是因為她曾經擁有的不可超越, 與其用力不從心的文字去沖淡曾經的光芒, 不如用沉默來守護它。 從這個角度來說, 張愛玲晚年的少產和她早期的多產一樣是因為驕傲。
這個說法當然令人傷感。 如果人生只是彈指一揮間, 那青春是什麼呢?能發生的已經發生, 不能發生的將永遠不會發生。 青春多麼短暫, 青春多麼漫長。 它是夢中的一個撫摸, 你醒在它的溫暖裡,卻不知其去向。據說張愛玲臨死前知道自己不行了,她把自己收拾乾淨,還穿上了紅旗袍,整整齊齊地躺在床上。也許因為她曾經擁有過“金色的永生”,才能死得如此安詳。如此安詳,合上書,真的覺得結局其實是個團圓。
你醒在它的溫暖裡,卻不知其去向。據說張愛玲臨死前知道自己不行了,她把自己收拾乾淨,還穿上了紅旗袍,整整齊齊地躺在床上。也許因為她曾經擁有過“金色的永生”,才能死得如此安詳。如此安詳,合上書,真的覺得結局其實是個團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