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錦南
這個“員警”騙局儘管高明, 但漏洞不少, 只要稍微有心, 一定能發現端倪。 比如說, “‘犯了錯誤不能再回原單位上班, 但是前岳父是某個公安局長, 通過運作幫他保留了編制”。 ——“前岳父”對一個“犯了錯”的“前女婿”如此關照, 可能性有多高?這麼蹩腳的理由, 女事主居然信了。 其實, 與其說是“員警”的謊言誘人, 不如說是女事主在“員警”的光環之下已失去了基本的辨別力。
這些年, 有多少騙子利用“軍官”“員警”“處長”“CEO”“官二代”“富二代”等身份成功“騙財騙色”呢?百度一下, 可以搜出無數條相關新聞。 這麼多妙齡女子被“騙財騙色”,
追求美好生活是人之常情。 但追求美好生活不要把自己當成釣餌。 奉勸年輕女子在挑選自己未來的另一半時, 一定要擦亮雙眼, 別虛榮、別輕浮, 腳踏實地地談情說愛, 遇上“員警”等有著美好光環的心儀物件時, 一定要先想辦法弄清其“廬山真面目”, 千萬別一見“員警”就不知自己姓甚名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