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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拿走拆遷款後要斷絕關係,女兒:已經對你夠好了

家住武漢的蘭女士今年58歲, 共育有三個女兒, 大女兒已經出嫁, 兩個小女兒還在念書, 去年家中老房子拆遷, 分得近五百萬的拆遷款, 可當大女兒領完拆遷款後就要斷絕關係, 這讓蘭女士十分糊塗。

由於大女兒不在家, 蘭女士的電話也被拉黑了, 我們只能用工作人員電話撥打給大女兒, 大女兒在電話裡邊說, 老房蓋樓時自己共投資了45萬元, 十年來房屋出租的租金一直由母親收取,

自己一分錢都沒有得到, 可小樓拆遷後母親卻提出要拿223萬, 對於母親這種過分的要求, 自己實在是無法理解才提出要斷絕關係。

大女兒表示地皮是父親當年買給自己的, 所以拆遷款的所有權都歸我, 就算當年40萬是由母親出資, 10年的租金也完全可以抵消, 因此母親的做法自己無法接受, 自己曾提出給母親50萬元, 兩個妹妹各10萬, 但母親執意將自己告上法院, 現在只等開庭在來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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