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十二歲那年, 爸媽就離婚了, 離婚在我們那裡是很不光彩的, 我受了不少的白眼和欺負。 我媽為了養活我, 一個人去了大城市打工, 把我寄養在姨媽家。
姨媽是個脾氣暴躁的人, 我很怕她, 只能主動做飯洗碗, 洗衣拖地, 大冬天的, 我還要去河邊洗衣服, 手上經常生凍瘡, 到現在還有疤痕。
姨媽有一個兒子, 他不喜歡我, 不讓我上桌吃飯, 等我睡著了, 偷偷的把我的頭髮剪了, 被同學嘲笑了很久, 我默默流眼淚, 姨媽就罵我是喪門星。
我媽每個月都給姨媽寄錢, 還寄了五百給我買自行車, 因為上學太遠了, 沒想到姨媽把車子給了她兒子, 讓我一個人走山路上學。 山上有很多墓地, 我每次都嚇的一身冷汗。
那些年, 我沒有一件新衣服, 同學們都很排斥我, 看到我來了, 一哄而散。 那種陰影, 只有經歷過的才會懂。
我打電話給我媽, 讓她接我, 再苦再累我都願意, 可我媽狠心, 讓我堅持幾年, 等她再存一點錢。
就這樣, 直到我上大學, 利用平時兼職賺錢, 學會了打扮自己, 很少再回姨媽家了。 畢業後, 我和同班的人結婚了。
出嫁那天, 姨媽一家都來了, 還說女大十八變, 都是她教的好, 我才嫁了個有錢人。 我在一旁冷笑,
我懶得理她, 我媽說我不能忘恩負義, 畢竟姨媽養育我那麼多年, 但我忘不了她是如何虐待我的, 我再也不想踏進她家一步了。
我不想原諒姨媽, 我做的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