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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令人髮指的種族壓迫

不可一世的蒙古鐵騎

蒙古全盛時期版圖

蒙古鐵騎橫掃天下, 建立了龐大的帝國, 涵蓋各個種族、民族。 元朝統治者為了便於統治, 將各族人民分為四等, 大家最為熟悉的就是中學歷史講過的——“在蒙古貴族實行民族歧視和壓迫政策, 把各族人分為四等。 以達到分而治之的目的。 第一類是蒙古人, 地位最高。 第二類是色目人, 包括西夏人、回回人和畏兀爾人等;第三等是漢人……第四等是南人……”(現在人教版的歷史書已經沒有了)

雖然“四等人”制度到底存在與否, 歷史學家尚未有定論, 但是元朝時期蒙古貴族享有特權以及存在民族壓迫是學術界公認的。 最直接的證據就是《元典章》中關於“鬥殺”規定:蒙古人紮死漢人的, 主刑為杖責五十七,

附加刑為征燒埋銀;而漢人毆死蒙古人的, 主刑為死刑, 附加刑為正犯沒收家產、其餘征燒埋銀。 以及“如有蒙古人毆打漢兒人, 不得還報……於所在官司赴訴”的記載!

在元朝, 漢人地位低下。 可是低下到什麼程度呢?令人震驚!

元朝時我國第一個由少數民族建立的大統一政權, 蒙古貴族以遊牧為生, 佔領江山不久, 就有提出來, 把漢人全部趕走, 土地拿來放牧!漢人可以隨意買賣(也就是奴隸, 他們叫做“驅口”), 沒有任何尊嚴, “驅口與錢物同”!司法斷案就更無公正可言, 類似竇娥冤的事情書不勝書。

蒙古貴族殺漢人賠頭驢就行, 漢人殺蒙, 全家滅族!每村有戶蒙保長, 不生產, 全村供養, 五戶一菜刀, 漢女初夜權還是蒙保長的!以至於當時漢人為純化血統會把頭胎摔死!蒙人還想屠殺漢人五大姓李劉王張陳,

以改建牧場!(這五姓當時占漢人一半, 所幸未能實施, 不然今天的百家姓就是另外一版本了)

如此種種, 也決定了元朝短命的結局。 從忽必烈1271年建立元朝到1368年被朱元璋滅亡, 短短98年,一個曾經橫跨歐亞的強盛帝國就此消失在歷史長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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