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法草案徵求意見稿把中央要求和群眾期盼、實踐需要和新鮮經驗結合起來,
明確了國家監察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問題,
規定了監察機關的職責許可權、調查手段、監察程式等重要內容,
是對國家監督制度的重大頂層設計。
監察法到底管不管用、群眾滿不滿意,
關鍵要經實踐檢驗,
根本要看具體效果。
監察法草案徵求意見稿發佈後受到廣泛關注,
迅速引起熱議。
網友“葑菲之采”說:“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是我們黨從嚴治黨、懲腐肅貪的重大舉措,
體現了我們黨正風反腐的決心、自信和智慧。
”網友“堅持獨立思考”說:“用留置取代‘兩規’,
手段更加合理、合法,
程式更加規範。
”網友“登封嵩山”說:“‘法不阿貴,
繩不撓曲’,
將每一名公職人員納入監督範圍,
是中國法治的進步,
也是中國當下反腐敗的需要。
”網友“陳粟”說:“立良法,
需善治。
只有落實到位,
才會海晏河清。
”有網友留言,
無論黨言黨語、法言法語,
震懾了腐敗分子就是好法好規。
徵求意見的過程,
就是展現民心民意的過程,
是統一思想認識的過程。
監察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充分吸收了北京、山西、浙江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經驗。
實踐證明,
三省市圓滿完成試點任務,
推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一是完善了黨和國家自我監督體系,
實現了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的有機統一。
二是健全了反腐敗領導體制,
加強了黨對反腐敗鬥爭的統一領導。
三是建立起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監察體系,
實現了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四是實踐運用調查權、發揮留置威懾力,
保持了懲治腐敗高壓態勢。
今年1至8月,
北京市處置問題線索6766件,
同比上升29.7%,
處分1789人,
同比上升35.4%;山西省處置問題線索30587件,
同比上升40.4%,
處分10557人,
同比上升11.7%;浙江省處置問題線索25988件,
同比上升91.5%,
處分9389人,
同比上升16.1%。
五是構築起規範內部運行和紀法銜接的制度體系。
六是強化了對監委的監督和制約,
保障監察權在正確的軌道上運行。
試點地區積極探索實踐、認真歸納總結,
形成了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為改革全面推開和制定監察法草案提供了實踐支撐。
黨的十九大對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作出重大決策部署,
目前這項改革正在蹄疾步穩推進。
監察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圍繞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整合分散的反腐敗力量,
實現監察全覆蓋,
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
實現國家監察理念思路、體制機制、方式方法的與時俱進,
其成效最終要靠實踐檢驗,
用反腐敗的實際成效說話。
監察委員會是全新的反腐敗工作機構,
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監察制度的創制之舉,
要嚴格依法履職,
形成監督、調查、處置的運行機制,
做好與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的工作銜接,
以更加嚴格的標準、措施強化內部監督,
不斷以懲治腐敗的實際成效取信於民,
厚植黨長期執政的政治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