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營商環境公開承諾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市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方案, 更加高效的履職履責、執法為民,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就全面優化我市營商環境, 向社會各界做出如下承諾:
一、嚴格依法行政。 嚴格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履行公安道路交通管理以下職責:依法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 辦理駕駛人考核發證、補證換證、年度審驗與機動車輛登記及安全檢驗、補換牌證等工作。
二、堅持警務公開。 通過政府網站、視窗部門、辦證大廳面向社會公開辦事服務專案、依據、條件、流程以及承諾服務時限等事項,
三、廉潔高效服務。 嚴格公安交警執法崗位規範, 堅決糾正民警輔警和內部人員執法不嚴格、不公正、不文明、不規範、不作為、亂作為的現象;認真落實公安交通管理各項便民利民措施, 提高辦事效率, 嚴格按照承諾服務時限辦理交通違法處理、交通事故處理以及機動車和駕駛人管理業務等各種事項。
四、落實行政監督。 以崗位責任制度明確工作職責, 以服務承諾及各項規定明確服務內容, 認真落實服務群眾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等監督制度。
五、嚴格隊伍管理。 大力加強隊伍執法規範化管理, 保證隊伍忠誠履行各項職責, 為晉中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平安出行, 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監督電話:0354-2421501
市公安消防支隊
市公安消防支隊就優化營商環境, 向社會各界做如下公開承諾:
1、取消部分消防備案專案。 取消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省級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
2、減少消防審批條件。 在實施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時,
3、合併部分消防審批事項。 對具備申報條件的公眾聚集場所, 當建設單位和使用單位一致時, 根據單位申請, 實行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和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併辦理, 分別出具審批文書。
4、簡化消防審批受理程式。 對於建築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辦公場所裝修工程, 不必提交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檔, 消防設計檔可採用能真實反映建設工程情形的示意圖。 對於申請資料不齊全的, 可以先予登記接收, 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內容, 由申請人在審查過程中予以補齊。
5、凡屬於《山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資專案目錄》以外的試點開發區企業投資項目試行承諾制實行無審批消防事項管理,
6、縮短消防行政審批時限。 一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辦理時限由法定20個工作日壓縮至15個工作日;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辦理時限由法定20個工作日壓縮至15個工作日。
7、提供社會消防安全培訓服務。
8、在建設工程消防設計、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和開展消防演練等方面,
9、實行首問辦結制度。 凡列入國家、省、市規劃的重點建設專案報批事項一律實行優先辦理, 簡化手續, 按時辦結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