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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上下班途中摔倒流產,屬於工傷麼?

劉女士是一位懷孕五個月的准媽媽, 雖然有孕在身, 依舊堅持按時上下班。 某日下班途中因為雪天路滑, 劉女士不慎摔倒, 摔倒後其感覺腹部劇痛,

在路人的幫助下被送往醫院。

最終, 劉女士因為摔倒而導致流產。 那麼問題來了, 孕婦在上下班期間不慎摔倒後流產, 能否主張工傷呢?

△ 圖片來源於網路

劉女士休完病假後, 便要求公司人事部門幫助其向工傷科申請工傷認定。

但是, 工傷科的工作人員告知: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 《勞動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 劉女士的流產是因為下班期間自己不小心摔倒導致的, 並非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為工作原因導致的流產。 而且, 事發時劉女士單位不僅未延長其工作時間, 反而因為其孕婦的特殊身份, 安排其提早1小時下班。 因此, 劉女士的流產並不能構成工傷。

△ 圖片來源於網路

從上述案例可以看出, 並非所有上下班途中遭受的傷害都可以主張工傷。 只有在上下班途中發生的非勞動者一方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才可以認定為工傷。

因此, 作為孕婦的勞動者, 因為身體的特殊情況, 在此特殊時期除了要保證身體健康外, 在外出活動時更要注意安全避免意外事件的發生。

文丨王凱律師 民事業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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