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網上流傳消息: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只需要繳滿20年即可終身享受待遇?”
官!方!辟!謠!!!
上述說法不全面!
市民王先生
我今年52歲,
所以我是否不需要繳費終身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保障呢?
“
市社保局回答:
根據《江門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工作方案》(下稱《方案》)規定,
但需注意的是, 必須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參保人才可終身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王先生雖然已繳納20年的職工醫療保險, 但按現行規定, 若王先生仍在單位正常參加工作, 就必須依法繼續參保。
未退休參保人 醫保繳滿20年是否能享受相關待遇?
基本醫療保險保障具有及時性。
基本醫療保險是為補償參保人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患病風險存在人生的每個階段, 基本醫療保險在參保人參保後即發揮作用。
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前,
達到退休年齡的參保人 可一次性繳滿20年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仍未繳滿規定年限的參保人, 要怎樣繼續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呢?市社保局提示,
1、江門市戶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非江門市戶籍在江門市按月領取退休金的參保人, 其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累計不足20年的, 按辦理一次性繳費手續時最低繳費基數的6.0%計算, 一次性補足差額繳費年限的金額後, 可按規定終身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2、針對某些一次性補足差額繳費存在困難的參保人, 也可由本人選擇在個人養老金帳戶中按規定的繳費標準逐月代扣代繳, 直至累計繳費年限滿20年。
備註:為擴大醫療保險的覆蓋範圍, 對於到達法定退休年齡, 曾參加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但未符合領取退休待遇條件的參保人, 只能通過一次性補足差額繳費年限的方式來享受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