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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隅匯星苑物業以人防為由阻攔建樁,合法嗎?

隨著新能源汽車銷量的攀升, 新能源汽車的隊伍日趨龐大, 車主們為了用車方便, 通常選擇會在自家車位上安裝私人充電樁。 但由於各社區設施建設情況不一, 業主安裝充電樁的難易程度也大相徑庭, 建樁的難易程度主要根據物業是否配合來決定。

物業拒絕建樁的理由千奇百怪, 但物件都是社區內全部車位元, 而這一次電駒接到的投訴仿佛打開了另一個世界;對於社區內同樣的車位, 有的可以建樁, 有的就不能。 這到底是為什麼呢?

車位也分三六九等?

首先來看下業主振東的投訴:“我是北京第一個自住型商品房社區金隅匯星苑的業主, 我們在申請安裝充電樁的時候受到物業以人防要求為理由的阻攔, 其實我們是產權車位根本不在人防裡面, 他們的措辭是要求集中管理, 只允許指定車位安裝, 這和實際需求和相關檔要求肯定是不符合的,

但是我現在自己做不動工作, 還請您指導。 ”

電駒編輯瞭解到, 該社區車位元主要劃分為兩部分, 一部分為租賃車位, 該車位只租不售, 該車位分為可建樁和不可建樁兩種;社區車位元第二部分為產權車位元, 按照社區的規定, 產權車位同樣分為可建樁車位和不可建樁車位, 可以建充電樁的車位數量約20多個, 占比不足社區內車位的10%。 物業稱可建充電樁車位已經用完。 振東業主屬於產權車位中不允許建樁的那一類。 現在物業以人防規定、車位元需要集中管理, 不允許車主建樁來拒絕業主建樁顯然是不合理的。

建樁必要條件:一是固定車位;二是電容允許

再者, 從建樁條件上來看, 可以建樁車位和不能建樁車位並無差異,

甚至部分可建樁車位元較不可建樁車位距配電箱距離更遠些。 社區內業主振東表示, 他曾經請安裝充電樁的專業人士現場勘查過, 該人員表示符合建樁條件, 可以建樁。

從國家政策層面上來看, 建樁的條件主要有兩個:一是有固定停車位;二是社區內電容允許。 上文中業主滿足有固定停車位的條件, 針對社區的電容條件, 電駒編輯多次聯繫物業車管部門, 均未有準確電容方面的回應, 根據業主描述, 可初步確定符合建樁電容。 當建樁條件滿足、業主提出建樁時, 物業則需要按照2014年7月由北京市住建委、市發改委、市科委等部門聯合發佈的《關於推進物業管理區域新能源小客車自用充電設施安裝的通知》(京建發〔2014〕238號)中明確的物業服務企業責任來配合,

該通知專門提到解決充電網路建設受物業阻撓這一難題, 物業需配合事項主要有:

1、物業要指定專人配合新能源小客車生產企業和屬地供電公司勘察安裝現場;

2、物業要提供相關圖紙或指認停車區域內電源位置及暗埋管線的走向;

3、物業要配合安裝單位進行充電樁的現場施工建設安裝;

4、物業要配合辦理用電變更手續。

對於不配合安裝自用充電設施的物業服務企業, 或在安裝過程中, 發現有對購車人和安裝單位收取額外費用的情況時, 北京市住建委物業服務指導中心開設專門的建樁協調物業通道, 對違規的物業服務企業進行投訴郵箱:bjwyjb@163.com, 幫助業主建充電樁。

無固定車位車主不要急

而對於無固定車位的業主, 住建委郭主任表示, 車主可以考慮去公共充電樁或工作單位進行充電, 目前國家正在完善工作地充電樁的建設。 郭主任還表示, 社區可建設公共充電樁供車主充電使用, 此外, 車主還可通過移動充電樁給車輛進行補電。

(文/許紅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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