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訊 省文明委等六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廣泛開展無償獻血公益活動的通知》, 將無償獻血工作納入精神文明考核範圍, 把宣傳人與人之間的相互關愛、互助保障和免費用血相關待遇結合起來, 樹立互助互利理念, 提高公民文明素養水準和社會文明程度, 同時進一步推動我省無償獻血工作, 確保臨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 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通知》強調, 各級文明單位要把無償獻血與創建文明城市、文明單位、文明社區結合起來, 作為一項公益事業常抓不懈, 通過活動激發幹部職工的奉獻精神和社會責任感,
我省無償獻血工作始於2000年, 無償獻血率和成分輸血率分別上升到目前的100%和99.8%, 連續13年實現了臨床用血100%來自公民自願無償獻血。 最大限度確保臨床用血需求和安全, 為全省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為城市精神文明建設和構建和諧社會作出了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