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嚴字當頭、落實到位”的要求, 臨澤縣安監局四個“進一步”規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 推進安全生產走向法制軌道。
一是進一步完善執法檢查方案。 要求各股室根據該局年初制定的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工作計畫, 明確檢查對象、時間、檢查重點、措施等, 確保執法檢查工作系統、全面、規範。
二是進一步規範執法檢查程式。 要求執法人員必須亮證執法, 嚴格執行現場處理措施、調查取證、行政強制措施、行政處罰等行政執法程式, 對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 作出書面記錄;針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和事故隱患,
三是進一步強化行政執處罰。 要求一般隱患立即整改, 重大事故隱患採取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進行整改;對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行的, 通知有關單位停止供電或供應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同時, 對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危險物品的作業場所予以查封, 按照“四個一律”依法處理。
四是進一步突顯執法檢查效果。 邀請安全生產專家參與檢查診斷, 對重大隱患加大檢查頻次, 強化整改措施;責令限期整改的, 期滿後逐一進行現場複查;對逾期未完成整改的, 事實上限處罰的同時, 重新下達限期整改指令書。